保障食品安全

保障食品安全是2012年3月24日黎巴嫩國家發布的法律條款,打擊危害食品、飲用水安全的違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障食品安全
  • 時間:2012年3月24日
  • 國家:黎巴嫩
  • 目的:打擊危害食品、飲用水安全的違法
介紹,農村食品市場問題,

介紹

2012年3月24日,黎巴嫩總統蘇萊曼在貝魯特強調,黎巴嫩行政、安全和法務部門必須承擔起責任,加強衛生監督,進一步打擊危害食品、醫藥和飲用水安全的違法活動。
蘇萊曼當天在會見黎巴嫩法務部長沙基卜·古爾特巴維和黎巴嫩消費者協會主席祖海爾時指出,食品安全問題是當務之急,公民健康和食品安全是非常神聖的事情,公民有權吃上衛生的食品和安全的藥品,喝上衛生的飲用水。
蘇萊曼強調,對涉及危害公民健康特別是食品、飲用水和藥品安全的違法分子和腐敗分子,決不能姑息,任何人的腦袋上都沒有保護傘。他要求對從進口、存儲到銷售每一道環節上加強衛生安全監督。
黎巴嫩消費者協會對涉嫌捲入變質食品和飲用水以及過期藥品案件的責任人提出法律訴訟。他還向總統建議成立“國家食品安全機構”,並請求總統親自主持該機構的工作。
一些關於黎巴嫩商家進口、儲存和銷售變質的肉和魚類、奶製品、藥品、飲用水的案件頻頻在媒體上曝光,黎巴嫩警方相繼搗毀了眾多銷售變質食品的商店和儲藏變質食品的倉庫。黎巴嫩人要求政府加強食品安全監督,並責成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嚴懲進口和銷售變質食品的不法商人。

農村食品市場問題

一、當前農村食品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受消費水平及消費觀念的影響,農村市場假冒偽劣商品現象較為普遍,多數農民屬於低水平消費群體,購買能力有限,所以他們購物時多圖便宜,而且識假辨假能力差,因而為成本低、價格低的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了市場。
二是經營主體的素質相對較低,他們大多數是農民,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識和守法經營觀念。個別經營者往往只求經濟利益,不管商品質量,更不會去考慮人們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惡果。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質食品,為了不讓自己虧本,甚至是有利可圖,經營者也會想盡一切辦法將商品銷售出去。
三是在農村,小賣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經銷商大量存在,他們經營規模小,廣泛分布在農村的各個角落。這些狀況滿足了農村的消費需求,但不利於監管。
四是農民消費者自我權益保護意識較差。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不能正確運用法律維權,多是自認倒霉。還有的是礙於同鄉的情面,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因而使違法經營長期得以生存。
五是維權成本較高。為幾元錢的食品,費錢投訴很不合算。
六是基層執法力量薄弱。以我局半壁山工商所為例,轄區5個鄉鎮,70多個行政村,食品經銷單位近200戶,而執法人員僅有6人,轄區面積大,經營主體多且分散很難及時發現問題,很難監管到位。同時,工商所還承擔著大量的收費任務,在履行食品安全職責時,難免出現監管盲點、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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