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將
正構烷烴的保留指數定為它的碳數的100倍。待測物質的保留指數是與待測物質具有相同調整
保留值的假想的正構烷烴的碳數的100倍。通常以
色譜圖上位於待測物質兩側的相鄰正構烷烴的保留值為基準,用對數內插法求得。在同一柱上,物質的保留指數與柱溫呈
線性關係。
計算公式
保留指數(RI)的計算公式如下:
I=100Z+100[logt’R(x)- logt’R(z)]/ [logt’R(z+1)- logt’R(z)] (恆溫分析)
式中:t’R為校正保留時間;
Z和Z+1分別為目標化合物(X)流出前後的正構烷烴所含碳原子的數目;
這裡:t’R(z) < t’R(x)< t’R(z+1), 一般正構烷烴所含碳原子的數目Z大於4.
以上的保留指數(RI)的計算只用於恆溫分析。對於沸點範圍較寬的複雜組分混合物的分析,一般採用程式升溫的方法。在程式升溫時,組分的保留指數的測定有所不同。兩者有差異,需要校正。
1963年Van Den Dool 等經過推算(詳細的推導過程略)引入線性程式升溫保留指數的概念。
IT=100Z+100[TR(x)-TR(z)]/ [TR(z+1)-TR(z)] (線性程式升溫)
式中:TR(x),TR(z),TR(z+1)分別代表組分及碳數為Z,Z+1正構烷的保留溫度。且TR(z)< TR(x)<TR(z+1)。
一般講,保留溫度的測量比保留時間的測定要麻煩一點。由於保留溫度和保留時間通常具有高度的相關性,所以用保留時間代替上式中的保留溫度來進行計算保留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