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是保山市人民政府辦事機構。

(一)歸口管理指導全市外事工作,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對外方針政策和相關涉外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對外工作的指示和決策。指導和協調各縣(區)外事工作。
(二)督促檢查各縣(區)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遵守外事紀律的情況,協調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務。
(三)結合我市不同時期的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進行外事調查研究;跟蹤、了解周邊國家政治、經濟形勢,重點研究了解鄰國重大政治、經濟和社會動向,為市委、市人民政府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四)辦理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協的對外事務;接待來訪外賓;接待來保從事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機構人員和我駐外使(領)館人員。
(五)根據授權歸口管理因公出國(境)事務,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和赴港澳特別行政區事務的報審、報批相關事宜,承辦市級領導的重大對外交往事項和市級領導出訪報批及具體出國(境)事宜。
(六)負責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保山段的國界及邊境涉外事務;指導參與邊防會談、會晤;根據外交部和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的安排部署,定期對中緬邊界(保山段)進行內查或聯檢。
(七)負責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相關材料,協調統一我市熱點、敏感問題的對外表態口徑;參與審核重要涉外文稿。
(八)負責外國新聞媒體記者來保採訪事項;指導有關部門安排外國記者採訪活動。
(九)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有關事項。
(十)負責處理中共保山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和管理保山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的工作;指導開展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十一)牽頭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保活動和市內民間組織涉外活動。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