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統計局

保定市統計局是保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單位。業務上受省統計局和市政府的雙重領導。

保定市統計局現有行政處室11個,下屬事業單位4個,群團組織3個,社會團體1個。全局幹部職工120餘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副調研員2名,總統計師1名,總經濟師各1名。

朱德連為保定市統計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統計局
  • 隸屬:保定市人民政府
  • 性質:政府部門
  •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東風西路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群團組織,社會團體,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二)擬訂市統計工作規章,制定全市統計改革、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統計調查計畫和地方統計調查標準、統計調查制度;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及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測算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四)組織完成國家和省部署的國情國力普查及重要調查任務;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樣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農業產值、農產品產量、農業產業化、工業、能源、社會、人口、工資、科技、消費、價格、城鎮勞動力、城鎮就業、建築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高新技術產業、工業園區主要經濟指標、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運輸郵電業、其他服務業、服務業個體戶、對外經濟和旅遊、民營經濟、成品油流通、城市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縣(市)社會經濟基本情況、鄉村社會經濟、資源環境、境外來中國大陸工作專家、服務業財務、規模以下工業抽樣、企業(集團)、城鎮和農村住戶、經濟社會重點問題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水平、縣域經濟發展、節能降耗、城鎮化發展、全面小康及農村小康建設進程、農村貧困、資源循環利用、婦女兒童、企業景氣等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
(七)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個體、私營以及混合經濟稅收、出口、地質勘查、文化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房屋、對外貿易、對內經濟技術合作及引進內資等基本統計數據。
(八)組織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九)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十)依法承辦、備案各部門、各縣(市、區)統計調查項目、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管理全市統計登記工作;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和規範化建設;組織建立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信息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管理全市統計資料庫網路;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二)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局領導班子;指導縣(市、區)地方調查隊業務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配合省統計局組織管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和持證上崗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縣以上政府統計部門的中央統計經費和市財政提供的專項經費。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政務信息及政務信息公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議提案辦理、會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協調機關的政務工作,承擔安全、後勤保障、外事接待等工作。管理機關單位的財務、基本建設投資和國有資產,管理專項調查經費、普查經費、全市縣以上政府統計部門統計事業費、全市統計系統國家撥款的基本建設經費和固定資產,負責局機關政府採購。負責管理機關及下屬單位老幹部工作。
(二)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事項;承辦全局及下屬單位幹部管理事宜;管理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檔案;協助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組織縣(市、區)統計局年度綜合考評工作;承辦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部門領導班子的有關工作;組織全市統計系統幹部業務培訓工作;配合協助省局組織管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和持證上崗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設計管理處
擬定市統計工作規章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和執法檢查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統計巡查制度,查辦統計違法案件;管理和培訓統計行政執法人員;承辦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和涉外社會調查項目審批工作,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標準;承辦或備案部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專業統計基礎、基層業務的規範化建設。
(四)綜合統計處
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匯總整理編輯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城市統計年報、城鎮化發展統計監測工作;組織管理軟科學課題研究工作。
(五)工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六)能源統計處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和全市及各縣(市、區)主要能耗行業、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七)貿易外經統計處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限額以上餐飲業能源消費、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成品油流通和外商投資、對外借款、市級工業園區和產業聚集區主要經濟指標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調查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國際旅遊、境外投資、涉外稅收、銀行結售匯、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商檢、對內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內資等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八)投資與建築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建築業、房地產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調查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九)人口和就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工資、就業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公安、計生、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相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十)社會科技和文化產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社會、科技、文化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資源環境等基本狀況統計調查;組織實施R&D資源清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及規劃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廣播電視、出版、檔案、環保、民政、司法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社會發展水平綜合評價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十一)服務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交通運輸業、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它服務業,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服務業個體經營戶、交通運輸業能源消費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調查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十二)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三)監察室
負責指導全市統計系統紀檢、監察的業務工作;部署局機關廉政教育;組織違紀案件的調查、處理;辦理檢舉、控告、申訴、複議。

群團組織

一、保定市統計局團委
在市直團工委和機關黨委的領導下,教育和引導全局團員青年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貫徹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在統計改革的偉大實踐中培養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統計事業接班人;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團員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開展各項適合特點的活動。
二、保定市統計局婦委會
在市直婦工委和機關黨委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貫徹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推動中國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的實施,代表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推進本單位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引導婦女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時代新女性。
三、保定市統計局工會
在市直工會和機關黨委的領導下,積極主動配合行政部門圍繞本單位中心工作,根據工會自身特點,貫徹落實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權利;動員和組織職工參加建設和改革;完成經濟和社會發展任務;代表和組織職工參與機關的民主管理;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社會團體

組織、指導、推動會員積極參加統計學術活動;總結、交流和推廣統計科學研究成果和統計工作經驗;舉辦統計學術報告和統計學術討論會;普及和推廣統計科學知識,組織統計培訓;調查研究統計工作中的問題,提出改進的建議,開展統計諮詢活動和其他社會服務;開展統計學術交流活動,研究、介紹國內外統計科學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統計工作的發展情況;組織統計課題的審定和申報、統計科研成果及論文的評審;開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其他活動。

事業單位

一、保定市統計局普查中心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副縣級。
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工作,沉國家統一部署的人口變動抽樣調查任務。
內設機構:綜合處、普查處
二、保定市統計調查中心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副縣級。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制定的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全市農業調查、城鄉經濟調查以及企業調查,組織實施社情民意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審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指導縣(市、區)有關統計調查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處、社情民意調查處、農業調查處、城鄉調查處、企業調查處。
三、保定市國民經濟核算辦公室
正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本級國民經濟核算;承擔本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產負債核算以及相應的補充核算;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分析研究等。
四、保定市統計局數據管理中心
正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負責國家統計資料庫體系保定節點和套用系統的建設、維護與管理;提供統計數據管理服務;負責市統計信息網路系統的運行、維護與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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