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價信函

保價信函是內裝郵局準寄的有價證券、寄件人認為重要的檔案、貴重物品等,並要求對內件給予保價的“信函”。按規定交付保價費,郵局承擔按規定賠償責任的掛號信函。用戶交寄各種有價證券和寄件人認為重要的檔案、特準寄遞的外幣、貴重郵品、提貨單等,可以作保價信函交寄。

保價信函可附寄書信和適於裝在郵局特製信封內,不妨礙加蓋日戳的輕小耐壓物品。交寄保價信函應使用郵局特製保價信封,填寫內件清單。交寄時不可將信封封固,由郵局收寄人員按清單點清內件後,會同寄件人將保價信封封固,並在封口處貼上封志和加蓋收寄人員章。保價信函的保價金額由寄件人根據內件價值自報,但每件保價信函的保價金額現行規定最多為人民幣10000元。保價信函除應按掛號信函交付資費外,另按保價金額加付保價費。保價信函在寄遞過程中如發生丟失或全部損毀時,郵局按原保價金額補償,發生短少或部分損失時,按原保價減去殘留部分後所余的差額補償。國際保價信函只限寄往辦理該項業務的國家(地區),保價額以寄達國郵政規定的限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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