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申辦指引》是2022年5月10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指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申辦指引
- 發布日期:2022年5月10日
制定經過,內容解讀,
制定經過
2022年5月10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申辦指引》。
內容解讀
《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申辦指引》提出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屬於特殊食品,須經依法審查後方可發布廣告,並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的廣告主責任、廣告內容以及審查程式等進行規定,從源頭上治理虛假違法廣告。
針對保健食品當藥品宣傳等亂象,《申辦指引》提出,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並顯著標明保健食品標誌、適宜人群和不適宜人群;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適用人群、“不適用於非目標人群使用”“請在醫生或者臨床營養師指導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