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蒙協約》又稱俄蒙協定,是武昌起義爆發後,1912年沙俄與外蒙“獨立”王公在聖彼得堡簽訂的條約。
1912年11月3日,沙俄不顧中國政府不承認外蒙獨立的嚴正聲明,強迫外蒙傀儡政府簽訂《俄蒙協約》。《協約》第一條稱:“俄國政府扶助蒙古保守現已建立之自治秩序,不準中國軍隊入蒙境及以華人移植蒙地之權利。”聲稱:“蒙古對中國的過去關係已經終止”,規定俄國政府“扶助蒙古的自治”,在蒙古享有特權。幫助蒙古練兵;不準中國軍隊進入蒙境,不準漢人移民;蒙古無論與何國訂約都不得違背或變更本約及附約之各條件等。當時中國政府駐俄公使指出,“這將標誌著中國在外蒙一無所有,並完全放棄領士。”
主持公道的國際輿論尖銳地指出:“俄蒙商務專條注定了蒙古最後被吞併的命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俄蒙協約
- 時間:1912年11月3日
- 簽訂雙方:沙俄與外蒙
- 地點:沙俄首都聖彼得堡
- 事件:博格多格根稱帝後
- 結果:俄國保護外蒙“自治”
背景,沿革,條約內容,
背景
儘管外蒙古是中國乃至亞洲最貧窮的地區,但它能給廣闊、脆弱的俄國亞洲邊界提供一個緩衝地,同時可作為俄國對華經濟滲透的基地。因此,俄國希望在蒙古保持一種優越地位,甚至是排他性的地位。
清末邊疆改革措施的失當與民國初年中國政局的動盪,為沙俄在中國北部邊疆地區興風作浪提供了時機。俄國利用清王朝衰微破敗、外蒙地區矛盾激化後的形勢,插手進來,開始公開地干涉中國的內政。辛亥革命發生後,俄國趁機策動外蒙封建領主起來叛亂、宣布外蒙獨立。
在1912年8月15日沙皇政府舉行的討論《俄蒙協約》的內閣會議上,導演外蒙古“自治”的首要人物、外交大臣沙查諾夫曾闡明俄國對外蒙古政策的宗旨,是將其變成“一個軍事上軟弱,而且依附於我們的國家”,(註:《俄國外交文書選譯(有關中國部分,1911.5-1912.5)》,第45頁。)即變外蒙古為俄國的附屬國。沙查諾夫此言,曾經長期指導過俄國對外蒙古的政策,甚至超越了政治制度的界限,成為俄國/蘇聯外交的一項既定方針。
沿革
同年11月7日,中國政府發表聲明,概不承認俄國與外蒙叛亂集團所訂任何條約。北京政府向俄國鄭重聲明:“中國萬難承認《協約》,因蒙古為中國之一部分,凡有關蒙古之協約均須與中央政府,而不能同庫倫締結”,並強烈要求俄國“放棄俄蒙協約”。
《俄蒙協定》簽訂的訊息一經傳出,全國輿論大嘩,革命黨人一致指責袁世凱北京政府應付無方,堅決主張不予承認。全國各政澡團體也都通電痛斥沙俄侵略行徑。各地紛紛成立“救蒙會”、“抵制團”,抵制俄貸,不為俄人服務,並拒用俄幣。以那彥圖親王為會長的蒙古王公聯合會,也於15日發出反對《俄蒙協定》的《通告》。23日 ,內蒙古6位盟長聯銜致電政府,宣布《俄蒙協定》“辱民喪權”,“與全蒙絕無關係”。蒙藏局總裁貢桑諾爾布郡王舉行記者招待會,再次表達各蒙旗反對《俄蒙協定》的呼聲。16日,孫中山致電臨時參議院,反對《俄蒙協約》。
1913年11月5日,袁世凱政府與沙俄簽訂《中俄聲明檔案》,追認《俄蒙協約》及其附屬檔案,“承認外蒙古的自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