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五年行動計畫(2016-2020年)

《促進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五年行動計畫(2016-2020年)》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和完善投融資機制,支持中小企業利用全球要素,最佳化資源配置,積極融入全球產業鏈和價值鏈,鼓勵中小企業把國外的先進技術、優質資產、高端人才和先進管理經驗引到中國,促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和技術創新,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中國銀行制定的行動計畫。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6年8月1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促進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五年行動計畫(2016-2020年)
  •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
計畫全文
促進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五年行動計畫(2016-2020年)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促進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五年行動計畫(2016-2020年)》的通知
工信部企業函〔2016〕3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和完善投融資機制,支持中小企業利用全球要素,最佳化資源配置,積極融入全球產業鏈和價值鏈,鼓勵中小企業把國外的先進技術、優質資產、高端人才和先進管理經驗引到中國,促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和技術創新,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中國銀行制定《促進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五年行動計畫(2016-2020年)》。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6年8月1日
促進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五年行動計畫(2016-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中小企業技術、品牌、行銷、服務的國際競爭力,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決定共同開展“促進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五年行動計畫(2016-2020年)”,推進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建立政銀企合作機制,強化信息共享和政策協同,發揮中國銀行“中小企業跨境撮合服務平台”的作用,創新金融支持方式,改善金融服務,促進中小企業融入全球市場,利用全球要素。
一、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工作合力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繼續深化中小企業領域的雙多邊政府磋商機制,鼓勵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建立與境外重點投資貿易地區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商會的合作機制,擴大利益匯合點,加強在促進政策、貿易投資、科技創新等領域的合作,探索更多更有效的互利共贏模式,為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中國銀行發揮國際化、多元化的優勢,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銀行、商會等建立合作機制,為中小企業匹配對接國際資源提供信息。同時積極開發支持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的金融產品,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並配套法律、會計、翻譯等服務。為有跨境合作需求的中小企業開展遠程網上交流、現場“一對一”洽談、後期實地考察等服務,打造中小企業跨境交流合作平台。
二、打造服務平台,加強信息共享
(三)發揮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的優勢,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發布產業政策、產業規劃、監管動態、發展趨勢等信息和對外投資的產業導向、國別指導政策,提高指導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中國銀行根據政策導向,制定有針對性的金融支持政策和跨境撮合服務重點。
(四)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地區產業發展戰略要求,提出產業升級、技術引進及資產併購和引進需求,收集相關海外意向標的和中小企業投資貿易服務需求,建立跨境發展企業信息庫,擇優推介有基礎、有實力、有意向的中小企業。中國銀行據此收集境外市場和交易對象信息,提供匹配對接服務,支持中小企業在研發、生產、銷售、採購等方面開展國際化合作,促進形成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新優勢。
(五)搭建“政銀企”對接網路平台,主要提供1.產業信息服務,為中小企業提供境外投資解讀、產業動態、市場信息、行業研報、政策法規等信息;2.線上金融服務,實現企業融資需求網上申請、即時匯總、分類整理、及時推薦,提高銀企信息對接效率;3.跨境撮合服務,方便有需求的中小企業線上提交跨境撮合意向和相關信息。經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篩選後,擇優參加跨境撮合活動。
三、聚焦重點領域,開展跨境撮合
(六)聚焦重點產業,對符合國際產能合作、中國製造2025、“網際網路+”行動計畫、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方向的高端製造、生物醫藥、節能環保、信息技術、現代服務、現代農業、海洋經濟等重點行業聯合開展跨境專題撮合,積極引入國外先進技術和優質資產。
(七)聚焦重點國家和國內重點地區,圍繞“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海西經濟區、自貿區等戰略,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京津冀地區、長三角地區、自貿區等重點區域聯合開展專題跨境撮合活動,對接國外高新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
(八)發揮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中德中小企業合作交流會以及各地組織的展覽會、洽談會、項目對接會等對外交流合作平台的作用,與中國銀行聯合開展跨境撮合、金融產品推介等活動。
四、創新支持方式,最佳化金融服務
(九)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中外合作區作為引進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高素質人才的載體作用和示範作用,著力培育外向型產業集群。中國銀行針對合作區、外向型產業集群、上下游產業鏈、商圈等開發批量貸款、授信保障等專屬金融產品,支持特色產業做大做強。
(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專項基金,或與中國銀行探索聯合成立投貸聯動引導基金,開展投貸聯動試點,引導跨國併購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支持國內中小企業與國外中小企業開展併購、合資、參股等合作,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最新科研成果,積極支持和引進國外中小企業原創技術在中國孵化落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專項資金,與中國銀行合作,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跨境發展重點項目給予貸款貼息。
(十一)中國銀行制定差別化信貸政策,積極開展針對不同行業、不同投資貿易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企業融資服務,開發內保外貸以及應收賬款、倉單、智慧財產權等質押融資產品。
(十二)試點利用跨境人民幣貸款支持中小企業融資,依託自貿區的政策優勢,探索推進區內中小企業按規定從境外借用人民幣資金,促進中小企業對外融資便利化。
(十三)加強政銀擔合作,通過建立完善再擔保機制、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加大對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支持力度。落實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財政促進政策,引導信用擔保機構加大產品與服務創新。聯合中國銀行探索中小企業擔保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建立“政府+銀行+擔保+保險”多方參與、風險共擔的融資模式。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對提供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融資服務的銀行、擔保、保險等機構給予貸款風險補償。
(十四)中國銀行在提供信貸支持和服務過程中,按照自主決策、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堅持獨立審貸,切實防範金融風險。
五、落實保障措施,確保工作成效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與中國銀行總部中小企業部成立工作組,負責指導行動計畫的落實,定期評估成效。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促進中小企業國際化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及時溝通有關情況,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計畫,明確工作目標及責任人。要加強宣傳發動,讓廣大中小企業了解行動計畫,動員更多企業參與進來。要加強信息報送,及時將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及經驗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
(十六)強化企業管理。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動納入政銀企合作信息平台的企業提升管理水平,指導企業完善內控制度和公司治理,強化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提高企業資金管理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加強對相關企業的融資能力培訓,增強企業的投融資規劃能力。引導企業加強財務狀況、產品質量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減少銀企信息不對稱,防範企業逃廢銀行債務、虛假詐欺融資等失信行為,提高違約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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