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白細胞增生藥

促白細胞增生藥是一類能提升體內白細胞數、有效治療白細胞減少症的藥物。

1. 促白細胞增生藥的分類,2.主要藥物介紹,3. 促白細胞增生藥的合理用藥原則,
促白細胞增生藥是一類能提升體內白細胞數、有效治療白細胞減少症的藥物。

1. 促白細胞增生藥的分類

1.1 臨床上使用的傳統升白藥物有利可君、小檗胺、維生素B4、鯊肝醇等。
1.2 生物製品有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ranulocyte colohy stimulating factor,G-CSF)、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ranulocyte-macrophag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GM-CSF)等。
1.3 植物提取物:茜草雙酯、苦參總鹼、小檗鹼、小檗胺、綠原酸、茴香烯、千金藤素、參麥注射液。

2.主要藥物介紹

2.1 利可君
利可君是一種噻唑羧酸類升白藥物,為半胱氨酸的衍生物,能分解為半胱氨酸和醛,具有促進骨髓內粒細胞生長和成熟的作用,可促進白細胞增生。利可君可用於預防和治療腫瘤放化療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症,具有使用方便、價格低廉的優點。
2.2 小檗胺
小檗胺是從小檗科植物中提取的雙苄基異喹啉類生物鹼,其作用廣泛,具有促進白細胞增生、抗炎、降血壓、抗腫瘤、抗心肌缺氧缺血、抗心律失常等作用。該藥為天然提取物,不良反應小、長期毒性低,且價格便宜、服用方便,可用於防治放化療患者白細胞減少。
2.3 維生素B4
維生素B4又稱腺嘌呤,是生物體內輔酶與核酸的組成和活性成分,其參與機體的代謝功能,具有刺激骨髓白細胞增生的作用,可用於防治各種原因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症、急性粒細胞減少症,尤其是防治腫瘤放化療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症。單用維生素B4治療腫瘤放化療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症時療程較長,臨床上一般與其他升白藥物聯合套用。但值得注意的是,此藥是核酸前體,應考慮是否有促進腫瘤發展的可能性,權衡利弊後選用。
2.4 鯊肝醇
鯊肝醇在骨髓造血組織中含量較多,可能是體內造血因子之一。其有促進白細胞增生及抗放射線的作用,一般用於防治因放療、化療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症。有報導,單用鯊肝醇治療化療藥物所致白細胞減少症作用緩慢,有效率為55%,效果不穩定,療程較長,4~6 周為一療程;與維生素B4、利可君或地榆升白片等聯合套用效果較好。
2.5 重組人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rhG-CSF)
由DNA 重組技術產生的人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 -CSF)是近年來臨床上廣泛使用的藥物之一,與天然的G-CSF的胺基酸序列和糖鏈完全相同,不同的是重組人G-CSF 鏈的N 端含有蛋氨酸,可與靶細胞膜受體結合而起作用。主要刺激粒細胞系造血,也可使多能造血幹細胞進入細胞周期;促進髓系造血祖細胞的增殖、分化和成熟, 調節中性粒細胞系細胞的增殖與分化成熟;並驅使中性粒細胞釋至血流,使外周中性粒細胞數量增多,並提高其功能;對腫瘤治療所致的粒細胞減少的恢復有明顯的促進作用。不良反應是骨痛和感冒樣症狀,還有注射局部反應發生、皮疹、發熱等,無明顯消化道反應,絕大多數患者耐受性良好。
2.6 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rhGM-CSF)
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是由144 個胺基酸組成的蛋白質,作用於造血祖細胞,促進其增殖和分化, 其重要作用是刺激粒、單核巨噬細胞成熟,促進成熟細胞向外周血釋放,並能促進巨噬細胞及噬酸性細胞的多種功能。主要用於提高癌症患者經放療和化療後白細胞、巨噬細胞等外周血細胞;支持骨髓移植後幹細胞的生長和造血功能的恢復;治療骨髓衰竭患者的白細胞低下。不良反應為發熱、寒戰、噁心、呼吸困難、腹瀉,一般的常規對症處理便可使之緩解;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和腹瀉等。據國外報導,低血壓和低氧綜合徵在首次給藥時可能出現,但以後給藥則無此現象。不良反應發生多於靜脈推注和快速滴注以及與劑量大於每日32μg·kg -1 有關。其與化療藥物同時使用,可加重骨髓毒性,因而不宜與化療藥物同時使用,應於化療結束後24-48 小時使用。可引起血漿白蛋白降低,因此,同時使用具有血漿白蛋白高結合的藥物應注意調整藥物的劑量。注射丙種球蛋白者,應間隔1 個月以上再接種本品。
2.7 參麥注射液
參麥注射液主要成分為人參皂苷、麥冬黃酮等,具有大補元氣、益氣固脫、養陰生津之功效。近年來的臨床和實驗證明,參麥注射液具有改善骨髓造血功能,防治白細胞減少及增進機體免疫功能的作用。參麥注射液具有減輕化療的不良反應,升高白細胞或中性粒細胞的作用,其機制與人參皂苷能刺激骨髓造血乾/祖細胞增殖分化的作用有關。能提高腫瘤患者的免疫功能,與化療藥物合用時,有一定非增效作用,並能減少化療藥物所引起的不良反應。1個療程為15天。偶有患者有谷丙轉氨酶升高的不良反應。少數患者有口乾、口渴、舌燥,很少見過敏反應。用量過大或套用不當,可引起心動過速、暈厥等症。對本品有過敏反應或嚴重不良反應病史者禁用。本品是中藥製劑,保存不當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發現藥液出現混濁、沉澱、變色、漏氣等現象時不能使用(本品含有皂苷,晃動後產生泡沫為正常現象,並不影響療效)。

3. 促白細胞增生藥的合理用藥原則

3.1 預防性套用:也就是在白細胞計數未明顯下降時套用,以避免由於化療或放療引起嚴重骨髓抑制。一般從化療或放療後48 小時開始,連續用藥5-7 天。停藥的指標是白細胞計數超過10×109/L 或化療、放療後白細胞一直在正常範圍。如果用藥7 天白細胞仍低於正常,應繼續用藥數日,達到上述指標後再停藥,以免停藥後白細胞又再低下。這樣用藥一般採用G-CSF 的較低劑量,不良反應也較小。
3.2 治療性用藥:治療性用藥是指白細胞已降低後用G-CSF 迅速提高血象。一般希望白細胞儘快上升,所以用藥量一般較大。GM-CSF 對有粒細胞低下並有感染的患者療效較好。
3.3 在高劑量化療/ 放療後配合自體骨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選用高劑量的GM-CSF 為好,可使患者較快地渡過骨髓嚴重抑制階段,免疫和骨髓功能迅速恢復。
3.4 集落刺激因子類藥物刺激骨髓造血效果良好,但這些造血細胞因子價格較貴,有反跳現象,套用受到限制。
3.5 注意促進白細胞增生藥的相互作用,如維生素B4 與化療藥合用有可能促進腫瘤的發展;沙格司亭、非格司亭與化療藥合用可影響沙格司亭、非格司亭促白細胞增生的療效,應於停用化療藥1-3日後再開始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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