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蘭縣教育局是依蘭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教育事業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依蘭縣教育局
- 隸屬:依蘭縣人民政府
- 局長:張振宇
- 性質:國家機關
領導班子,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領導班子
張振宇 教育黨委書記、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主管督導室、人事股、計財股。
陳凱文 副書記 分管黨群、德育、乾訓、師訓工作。
劉青義 副局長 負責常務、安全、信訪、基建辦、依法治教和包校助學工作。
機構職能
(二)編制並實施全縣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組織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縣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的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改革工作。
(四)負責全縣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和校長資格認定工作;參與制定全縣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教師培訓、獎勵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全縣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學生資助的方針和有關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及國家、省、市、縣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統籌管理全縣教育捐資;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縣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調整工作;負責學校基建、校舍、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監督管理;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七)負責全縣中國小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縣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
(八)負責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
(九)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
(十)負責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工作,指導依法治教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中國小教育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縣教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印信保管使用;負責史志、年鑑、大事紀、檔案彙編等工作;負責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保衛幹部安全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和處理教育系統重大安全事故。
(二)財務審計股
負責本系統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全縣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學生資助的方針和有關政策;負責助學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指導全縣教育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預算、決算和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及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統籌管理全縣教育捐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事業性收費政策;負責管理教育事業性收費;負責教育專項資金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擬定教育系統各學校網點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管理教育基本建設計畫及教育專項計畫;負責全縣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幼兒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學歷認定和高中學籍管理工作;制定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幼兒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檔案;指導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民族教育、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工作;規劃、組織、指導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學校、幼兒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課程改革;擬訂全縣中國小校年度招生計畫。
(四)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依法對社會力量舉辦學歷教育機構進行管理,負責職業高中畢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民辦非學歷學校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五)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
負責全縣各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規劃及具體要求,檢查、指導、監督學校貫徹執行情況;負責主辦縣級和承辦市級以上教育系統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負責對體育特長生的認定。
(六)人事股
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工作;協助縣有關部門審核全縣中國小校編制;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參與制定全縣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教師培訓、獎勵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教師隊伍繼續教育規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中國小教師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職稱評定申報工作;負責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教師繼續教育教材建設和管理。
(七)黨群工作辦公室
負責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教育系統群團等方面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校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教育形態行風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各學校的德育、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生社會實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