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依蘭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工作內容: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
- 機構類別:職能機構
- 位置:依蘭縣
領導班子,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領導班子
方玉林 局長、黨組書記,負責依蘭縣工商局全面工作
趙偉傑 副局長 負責常務工作,主管辦公室、消協、個私協,協管人事股、財審股。
車荷伊 副局長,負責業務工作,主管登記註冊股、企業監督管理股、市場股、商標股、廣告股。
張海軍 副局長 負責執法工作,主管公平交易股、消保股、經檢隊、12315申訴舉報中心,協管法制股。
呂 忠 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工作,主管監察室、稽查隊,負責全局工作目標及工作紀律考核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
二、依法辦理轄區內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工作,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三、監督檢查轄區內的市場交易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四、負責轄區內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和流通領域中的摻假及製造假冒偽劣商品行為;
五、依法監督和管理轄區內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
六、監督管理轄區內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案件,依法負責商標管理工作,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七、依法監督管理轄區內經紀人、經紀機構;
八、負責轄區內經濟契約的監督管理;負責動產抵押物的登記管理;負責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依法辦理轄區內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工作,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三、監督檢查轄區內的市場交易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四、負責轄區內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和流通領域中的摻假及製造假冒偽劣商品行為;
五、依法監督和管理轄區內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
六、監督管理轄區內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案件,依法負責商標管理工作,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七、依法監督管理轄區內經紀人、經紀機構;
八、負責轄區內經濟契約的監督管理;負責動產抵押物的登記管理;負責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局內外工作關係;負責有關檔案起草、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宣傳、信息、統計、督辦、信訪、電子政務、目標管理和會務組織等工作;承擔和指導有關調研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和臨時性工作。
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局內外工作關係;負責有關檔案起草、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宣傳、信息、統計、督辦、信訪、電子政務、目標管理和會務組織等工作;承擔和指導有關調研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和臨時性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全局本級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和全系統人事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負責全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核、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和工人技師的申報、考核、晉級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和臨時性工作。
(三)機關黨委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發揮保證、監督和協調作用,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做好機關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發揮保證、監督和協調作用,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做好機關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監察室
協助局黨組、紀檢組長抓好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協調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工作;依照《黨章》、《行政監察法》,對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正確履行職責、依法行政情況,以及貫徹落實市紀委關於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情況實施監督;監督檢查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以及黨員領導幹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述職述廉和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等情況。
協助局黨組、紀檢組長抓好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協調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工作;依照《黨章》、《行政監察法》,對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正確履行職責、依法行政情況,以及貫徹落實市紀委關於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情況實施監督;監督檢查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以及黨員領導幹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述職述廉和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等情況。
(五)財審股
規範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各獨立核算單位財務收支行為,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指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財務工作;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統籌安排,嚴格履行財務審批程式;督促全系統行政性收費及罰沒款按時上繳,組織好全系統各項資金及時到位,保證工商事業的發展需要;對全系統的財務工作進行內部審計,加強內部管理,保證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和臨時性工作。
(六)法制股
貫徹地方法規和規章擬定、協調;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處罰一般程式案件核審工作及聽證工作; 承擔或參與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工作;組織法制培訓、對內法律諮詢服務,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註冊登記股
依法核定企業名稱,審查、核准、頒發管轄許可權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負責管轄範圍內登記註冊檔案管理;全縣內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統計工作;依法收繳登記註冊的各種規費;指導局內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工作;按照複議應訴管轄分工的規定,承擔或參與因登記而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複議應訴工作。
(八)企業監督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分局、縣局及時認領登記註冊;負責暫未下放年檢權企業的年檢工作;指導工商所開展轄區內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年檢驗照工作;組織查處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違反登記事項和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章違法行為;組織實施企業“金信工程”和對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信用分類監管;指導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檔案,每一年度的年檢驗照工作結束後完善經濟戶口,研究探索新的工作機制和管理的方式方法;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分局、縣局及時認領登記註冊;負責暫未下放年檢權企業的年檢工作;指導工商所開展轄區內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年檢驗照工作;組織查處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違反登記事項和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章違法行為;組織實施企業“金信工程”和對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信用分類監管;指導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檔案,每一年度的年檢驗照工作結束後完善經濟戶口,研究探索新的工作機制和管理的方式方法;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工作。
(九)市場監督管理股
貫徹落實有關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結合本市情況,依法組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依法組織開展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開展契約管理指導工作,監管契約示範文本,監督格式條款契約,行政調解契約爭議,查處利用契約違法行為,認定守契約重信用單位;監督、檢查、指導、考評分局、全面推行市場分類監管和商品經營者分類監管。
(十)公平交易股
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有關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協調組織實施;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
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有關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協調組織實施;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
(十一)商標監督管理股
負責監督管理商標使用;查處商標使用違法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開展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保護工作;負責對商標監管人員及企業的《商標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
負責監督管理商標使用;查處商標使用違法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開展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保護工作;負責對商標監管人員及企業的《商標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
(十二)廣告監督管理股
打擊虛假違法廣告及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有關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協調組織實施;受理、審批事業單位廣告經營許可證;受理、審批戶外廣告登記證;受理、審批房地產廣告、菸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