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藏

2015年8月,召開的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提出了20字的西藏工作重要原則——依法治藏、富民興藏、長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實基礎,以及治藏方略“六個必須”,西藏再次成為關注焦點。

提出,意義,

提出

此番中央“治藏新方略”首次明確提出“依法治藏”,“堅持依法治理、主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與此前中央5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相比,屬於一個明顯的變化。這表明,中央治藏更加強調“國家治理現代化”,更加注重有關各方的積極性、參與性,更加充分調動和運用法治的力量、市場的力量、社會的力量,實現各項事務治理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民主化。
縱觀此前的5次西藏工作座談會,都把發展經濟放在首要地位,這樣的決策有其特殊的背景。無論是“使西藏興旺發達、繁榮富裕”,還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緊緊抓住發展和穩定兩件大事”,均著眼於西藏地區發展的短板。而在經過了幾十年建設,西藏經濟有了長足發展的今天,提出“依法治藏”,無疑是新的歷史條件下治理方式的轉變。

意義

因為有彈性,以往敏感的宗教問題也不會過於緊張;因為有互動,以往複雜的民族關係也會從容化解。可見,‘依法治藏’是西藏治理科學化、現代化樞機所在,也必將在整個西藏發展的進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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