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鄉鼓曲是一種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間曲藝形式,流傳在宣恩縣長潭河侗族鄉中建河、呂律壩一帶,演唱形式靈活多變,主要為坐唱和站唱兩種,無表演。以鼓為主要伴奏樂器,曲調演唱時節拍的輕重緩急均由鼓點調節指揮,此外還有竹板、二胡、竹笛或簫,音樂曲調很有地域風味,具有較高的民間音樂藝術價值,已被列入恩施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州級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侗鄉鼓曲
- 類型:民間曲藝
- 形式:坐唱和站唱
- 樂器:鼓、竹板、二胡、竹笛或簫
歷史淵源,基本內容,主要價值,
歷史淵源
宣恩縣侗鄉鼓曲流傳在宣恩縣長潭河侗族鄉中建河、呂律壩一帶。據演唱鼓曲老藝人提供的情況推斷分析,侗鄉鼓曲的源頭大致可追溯到清朝光緒年間,大約1875年左右,清朝末年,忠建河一帶的村民三人一班兩人一組,春節期間走村串戶或打花鼓(三棒鼓),或唱鼓曲到處以藝求打發、討紅包。經過當地藝人加工與流傳,並在長期的演唱實踐中與地方語言相結合,不斷吸收本土民間音樂元素,從而形成了今天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侗鄉鼓曲。
新中國成立後,鼓曲藝人翻了身,他們再也用不著靠乞討方式維持生計了,鼓曲演唱也因此獲得了新生,走進了休閒娛樂場所,融入了農村春節及節慶等文化生活中。但由於長潭河侗族鄉中建河、呂律壩一帶交通不便、信息閉塞,因此流傳地域狹窄,使之一直保持封閉的原生狀態。
基本內容
侗鄉鼓曲演唱形式靈活多變,主要為坐唱和站唱兩種,無表演。解放後鼓曲曾搬上民間小舞台,便以站唱為主,並伴有簡單的表演。演唱人數也從原來的一人演唱發展到多人集體演唱,並在道白、對唱等形式方面進行了部分創新,從而使演唱生動活潑,多姿多彩。侗鄉鼓曲多以表現兩人以上的故事為主,一人演唱時,通常以“一人多角”的表演形式為主,而多人表演則可進行角色分配,突出人物的不同性格,使人物個性更鮮明,更具有特色。
侗鄉鼓曲的文詞結構以唱詞為主,字數多以7字句居多,但也因演唱或敘事的需要,唱詞也可適當地增加或減少字數,從而形成長短不齊的句式。但就韻律而言,要求得比較嚴,整個唱詞都要合轍押韻,且一韻到底。侗鄉鼓曲的唱詞大都通俗易懂,樸素大方,沒有雕琢痕跡。此外,在鼓曲中也有道白、夾白或韻白,這對渲染人物情緒、刻畫人物性格、表達故事內容起到較好的鋪墊作用,同時也利於表現一些風趣、幽默、詼諧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節,較好地發揮了鼓曲本身音樂藝術的抒情與敘事功能。
侗鄉鼓曲的音樂曲調很有地域風味,音樂細膩柔和,舒緩流暢,但也帶有悵惘、纏綿的情感,由於藝人完全用當地方言演唱,因此腔調上具有樸實而濃郁的鄉土氣息,音樂上卻顯得悠揚清新,輕快活潑。表演時藝人們往往通過他們的演唱能把人物的性格、語言、神態刻畫得惟妙惟肖,逼真動人,能以優美的唱腔,明亮的嗓音博得觀眾喜愛。
主要價值
侗鄉鼓曲是民間音樂的一種,通過演唱形式來表達人們的思想情感,抒發對各種社會現象和客觀事物的感受。由於人的思想十分複雜,因此要以鼓曲這種音樂形式來說“戲”表“情”,必然要有豐富的藝術表現力。由此可見,侗鄉鼓曲具有較高的民間音樂藝術價值。
侗鄉鼓曲的說唱內容幾乎全是表現民間故事中的人物,從而承載了許多歷史文化和農耕文化信息,生活氣息濃厚,地域特色鮮明。但是傳統鼓曲在刻畫人物形象、表達思想情感變化等方面還不夠細膩,主要是“情”比較淺,“境”也不見高,不過其較高的社會價值仍不可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