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鳳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和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來鳳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鳳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來鳳縣審計局
主動公開,公開範圍,公開方式,公開時限,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受理程式,

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1.縣審計局領導分工情況;
2.縣審計局機關職能、機構設定等;
3.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4.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的方式:來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是來鳳縣審計局信息公開的經常性渠道。 

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後的20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受理機構

本單位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來鳳縣審計局
辦公地址:來鳳縣檔案館綜合辦公大樓12樓
辦公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 

受理程式

申請人應當填寫《來鳳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簡稱《申請表》),通過下列方式向我單位提出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縣審計局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縣審計局現場出具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書。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際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縣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來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根據要求填寫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
《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繫方式等;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等相關線索;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張申請表填寫一項申請內容。 
4.對申請的辦理 
我單位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對要件完備的,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覆: 
(1)屬於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於我單位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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