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鳳縣城市管理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來鳳縣城市管理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來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上查閱。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鳳縣城市管理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來鳳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1.縣城市管理執法局領導分工情況;
2.縣城市管理執法局機關職能、機構設定等;
3.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4.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公開形式
本單位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採取在來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網上公開的形式公開,並在政府信息公開受理點提供查詢與資料索取服務,方便市民查詢。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市檔案館相關信息。
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委託他人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受理機構
本單位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來鳳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辦公地址:來鳳縣翔鳳鎮接龍橋路221號;
辦公時間:9:00-12:00,14:30-17:00(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二)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當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通過下列方式向我單位提出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來鳳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際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縣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來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根據要求填寫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
4.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繫方式等;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等相關線索;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張申請表填寫一項申請內容。
來鳳縣城市管理執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除可以當場答覆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來鳳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來鳳縣城市管理執法局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來鳳縣城市管理執法局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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