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鳳縣城市管理局

根據《州委辦公室、州政府辦公室關於〈來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恩施州辦文[2010]24號)和《中共來鳳縣委、來鳳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來發[2010]6號)精神,設立來鳳縣城市管理局,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來鳳縣城市管理局
  • 外文名:Laifeng County City Authority
  • 內設機構:4個
  • 隸屬:來鳳縣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劃入原縣建設局城市管理的有關職責。
2、劃入原縣建設局市政管理、綠化管理和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和設施。
3、劃入縣城鄉規劃局行使的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辦理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使用土地,修建臨時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工程設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經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進行改變地形地貌活動的行政處罰權。
4、劃入縣環境保護局行使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包含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或其他廢棄物的行政處罰權。
(二)劃出移交的職責
將管理、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擬訂全縣城市管理方面的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城區內環境衛生管理、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四)負責城區綠化管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管理執法活動和重大專項整治活動。承擔城市規劃管理、環境旋碑元習保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城市殯葬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職責。
(六)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受理城市管理案件的信訪、投訴、申訴、調解工作。
(七)組織開展城市管理法規、規章業務培訓;宣傳普及城市管理政策和科學知識,提高市民城市文明意識,促進市民養成良好蘭乎求束的文明生活習慣。
縣城市管理局是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一)城榜槳祝市管理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規定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城市管理方面的規劃和計畫,並境求射組織實施。
2、實施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規範管理和調度指揮,組織開展階段性集中統一的行政執法活動;負責對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3、負責全縣城市管理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管店糊膠理法規、規章業務培訓;負責受理城市管理案件的信訪、投訴、申訴、調解和仲裁處理。
4、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執法職能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和設施。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構笑榜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辦理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使用土地,修建臨時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工程設施行為的或其他廢棄物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包含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或其他廢棄物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固定經營場所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交通運輸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車輛亂停亂靠、滯留候客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殯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辦理喪事活動中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罪項拒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0、行使省、州、縣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職責,來鳳縣交通運輸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來鳳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編制年度財務計畫,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專項資金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組織、黨風廉政建設、人事、機構編制、勞資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二)來鳳縣交通運輸局法制宣教股
負責起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制訂年度法律、法規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文書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工作;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違法違紀案件的舉報投訴;負責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諮詢和行政執法宣傳工作;負責局系統各項重大活動的新聞策劃和對外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大型綜合城管執法行動中的錄像取證及宣傳報導工作;負責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來鳳縣交通運輸局綜合管理股
承擔城市管理局的行政審批職能,負責縣人民政府公開的《來鳳縣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中屬於本局的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工作。參與縣內重點建設項目涉及城市管理局的協同審批,按要求組織完成工作任務。負責本局設在縣行政服務中心的辦事視窗的運作管理及與縣行政服務中心的工作銜接。
負責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驗收交接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四)來鳳縣交通運輸局 督查室
負責城市管理執法隊伍依法行政、遵紀守法情況的督察,規範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文明執法行為,整頓隊容風紀;負責縣人大、縣政協提(議)案及輿論監督曝光問題處理情況的跟蹤督查;督促、檢查、考核各單位的“門前三包”工作;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信訪投訴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人員編制

來鳳縣交通運輸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1名。其中:局長1 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包含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或其他廢棄物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固定經營場所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交通運輸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車輛亂停亂靠、滯留候客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殯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辦理喪事活動中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0、行使省、州、縣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職責,來鳳縣交通運輸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來鳳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編制年度財務計畫,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專項資金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組織、黨風廉政建設、人事、機構編制、勞資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二)來鳳縣交通運輸局法制宣教股
負責起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制訂年度法律、法規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文書的管理和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工作;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違法違紀案件的舉報投訴;負責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諮詢和行政執法宣傳工作;負責局系統各項重大活動的新聞策劃和對外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大型綜合城管執法行動中的錄像取證及宣傳報導工作;負責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來鳳縣交通運輸局綜合管理股
承擔城市管理局的行政審批職能,負責縣人民政府公開的《來鳳縣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中屬於本局的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工作。參與縣內重點建設項目涉及城市管理局的協同審批,按要求組織完成工作任務。負責本局設在縣行政服務中心的辦事視窗的運作管理及與縣行政服務中心的工作銜接。
負責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驗收交接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四)來鳳縣交通運輸局 督查室
負責城市管理執法隊伍依法行政、遵紀守法情況的督察,規範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文明執法行為,整頓隊容風紀;負責縣人大、縣政協提(議)案及輿論監督曝光問題處理情況的跟蹤督查;督促、檢查、考核各單位的“門前三包”工作;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信訪投訴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人員編制

來鳳縣交通運輸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1名。其中:局長1 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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