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二)推進工業強市建設,組織研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
(三)負責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擬訂行業發展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四)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五)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提出由國家和省負責安排的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
(六)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參與省和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不含電信業、社會調查業、信息提供業、諮詢業、經紀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貫徹執行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全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負責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十)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市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動“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發展,配合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二)負責鹽業行業管理,承擔市級儲備食鹽管理職責。
(十三)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各類經濟信息。聯繫工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十四)承擔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監管工作,配合負有綜合監管職能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指導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運轉、政務公開、對外信息和新聞發布、安全、保密、聯絡接待、機關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部門財務管理,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制定部門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指導本系統內財務工作。負責本系統內審計工作。
(二)規劃與投資科。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提出由國家和省負責安排的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參與編制重點產業、產品調整方案。定期發布工業和信息化投資指導目錄和項目信息。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推動經濟技術協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指導企業市場行銷,組織協調工業企業參加重要產品展銷活動。
(三)產業發展科。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巨觀戰略問題的研究及重要目標的制定。組織研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起草重要的綜合性文稿。承擔對外信息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參與起草本系統規範性檔案工作,對其合法性審查把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各類清單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
(四)運行監測協調科。監測分析全市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工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運行調節的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跟蹤執行情況。研究、分析工業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投資等政策性問題和資金情況,並提出建議。研究提出重點支持企業名單。負責增效提速工作。培育小微企業向規模企業發展。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五)中小企業科。負責中小企業綜合、協調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擬訂中小企業發展相關規劃,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動態,發布相關信息。規劃指導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工作,引導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能力和水平。組織國家和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申報、評審工作。
(六)創業與培訓科。負責組織開展創業服務工作,指導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建立和完善創業輔導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支持創業、創新相關政策。爭取相關資金支持企業創業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系統管理幹部、企業中層以上管理者的教育培訓。組織落實國家和省有關中長期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承擔非公有制企業經營管理者、裝備製造和信息產業等人才培訓工作。負責開展人才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開展校企對接。指導培訓基地建設。
(七)節能與綜合利用科。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清潔生產政策、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相關示範工程建設。負責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管控工業能源消費控制目標,組織開展工業節能監察。組織實施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承擔工業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具體工作。配合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以及促進安全產業發展等方面統籌安全生產工作。督促縣(市)區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職責。負責民爆物品的行業及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監管,負責民爆物品科技管理,監督管理民爆物品的質量。組織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及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
(八)裝備與科技科。推進落實國家、省扶持裝備工業行業發展的政策。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收集、整理、分析裝備工業行業信息。負責裝備工業行業配套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國家、省技術創新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劃。指導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基礎工作、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國家、省和市技術創新項目的申報並實施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負責工業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產學研合作、企業技術中心的管理和培育、組織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等工作。指導工業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利用工作。
(九)融資服務科。提出改善各類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企業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和引導相關政府產業投資基金與社會資本投資各類企業。推動全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組織開展企業上市融資的相關工作。引導融資服務機構和平台服務各類企業。
(十)原材料與化學工業科。組織貫徹原材料工業行業、化學工業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實施行業管理。組織落實本行業規章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本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本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本行業信息。指導化學工業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職責。
(十一)消費品工業科。擬訂輕工、二輕、紡織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組織擬訂地方行業規章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創新項目的審查及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參與指導本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本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本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參與推進中藥材產業化,配合相關部門實施重大災情、疫情和突發事件的醫藥用品生產、調度。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組織推進中藥材產業化,參與協調中藥產業發展工作。
(十二)食品工業科。組織貫徹食品工業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地方行業規章和技術標準。負責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參與指導本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本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指導本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負責鹽業行業管理,承擔市級儲備食鹽管理職責。
(十三)信息化和軟體服務業科。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指導推進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製造和套用。推動信息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創新套用。負責擬訂行業發展戰略,技術規範和標準,提出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軟體服務業各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軟體、信息服務業、信息服務外包產業和相關新興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統籌推動“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配合推動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參與推進電信普遍服務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統籌指導全市工業領域信息安全。負責電子信息產業行業指導。
(十四)企業發展指導科。負責駐佳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對企業實行巨觀指導,規範企業行為,推進現代化企業制度建設,推進企業戰略重組,研究擬訂鼓勵支持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破產重組、職工安置推進及協調工作。負責對全市國有工業企業改制後企業留守處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的管理工作。負責企業家協會工作,具體協調各縣(市)區工信局、市屬企業家會員單位落實省企業家聯合會所部署的各項工作。
(十五)信訪工作科。負責民眾來訪一級答覆和調查工作,做好系統內集體企業政策指導和穩定工作。負責本系統職工民眾的來信來訪及穩定工作。負責對所屬企事業單位實施綜合管理。協調處理所屬企事業單位歷史遺留問題。
(十六)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調整和職級晉升工作。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出國人員政審工作。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相關工作。
(十七)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八)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丁彥臣 黨組成員、副局長
禚為民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 磊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 佳 黨組成員、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