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戒不掉的毒》是一部連載於若初文學網的網路小說,作者是鳳七七。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你是我戒不掉的毒
- 作品出處:若初文學網
- 文學體裁:小說
- 作者:鳳七七
作品信息,作者簡介,作品簡介,作品目錄,
作品信息
【作品名稱】你是我戒不掉的毒
【作品作者】鳳七七
【作品類型】豪門
【創作時間】2015年
【作品狀態】連載中
【作品出處】若初文學網
作者簡介
鳳七七,若初文學網簽約作者,著有《你是我戒不掉的毒》
作品簡介
到後來,季薇然才終於懂得為何母親當年曾這樣說,“這世間,最忌諱的就是動情。”可惜,等她真正明白的時候已經晚了。
十月懷胎,當季薇然正滿心歡喜的等待著這個孩子來臨的時候,丈夫最愛的女人卻跑到她的面前,趾高氣揚的扔下一紙離婚協定書,“季薇然,你不要太天真了,你以為宸和你結婚真的是因為愛你嗎?簡直是痴心妄想。”
季薇然冷笑,“是嗎?那為什麼他還要這個孩子?”
“季薇然,說你天真,你還真的是天真,你以為宸真的願意要這個孩子,這個世界上,他承認的只會是我生的孩子,而你這個孩子不過是為了醫治我的孩子。”
季薇然緊緊的將自己的手攥住,任由心口上那股鑽心的疼痛蔓延,原來,結婚兩年,她的生活只是一場笑話,原來她的丈夫早就已經有了一個孩子,原來她的丈夫給她所有的寵不過只是因為需要一顆可以治癒他心愛孩子的心臟,而他堪堪就選上了她,而她也是最後才知道這一切的那一個人。
看著手上那黑白分明的離婚協定書,季薇然只覺得諷刺,她咬牙,任由那股腥甜在自己的口腔中蔓延,然後,她木然的笑,“好,我簽。”
“葉錦宸,我犯了我這一生最大的錯,那就是不該對你動了情,既然你無情,那么,也休怪我無義...............”
作品目錄
人生若只如初見
- 07-14楔子
- 07-14001 最好不要說出去
- 07-14002 我要重新找一個男人
- 07-15003 你真猛
- 07-16004 她真的給自己找了一個男人
- 07-17005 不是吧,一次就中獎
- 07-18006 被他的車撞了
- 07-19007 他的家才是最好的養傷處所
- 07-20008 愛心餐點vs他是我的仇人
- 07-20009 這真是一個居家的好男人
- 07-21010 這男人身材好好
- 07-21011 他要一直陪著她
- 07-22012 牽住他的手
- 07-23013 你需要好好跟著我
- 07-24014 真的只是朋友?
- 07-25015 怎么,你吃醋了?
- 07-26016 聽說宸哥哥找了一個女人
- 07-27017 原來這棟別墅有女主人
- 07-27018 抓姦
- 07-28019 秀恩愛
- 07-28020 他的女人甩給她一張天價支票
- 07-29021 偷聽她的話
- 07-29022 誰說她是我的女朋友
- 07-29023 你真以為我是一個好人
- 07-30024 這算不算是在約會?
- 07-30025 怎么也熄不了火
- 07-31026 竟然在偷看
- 07-31027 光明正大看一次?
- 08-01028 你可以離開了
- 08-02029 竟然都是他
- 08-03030 是真是假
- 08-04031 孩子到底是誰的
- 07-15032 擔心的事
- 08-05033 不希望她被打擾
- 08-06034 一定是他
- 08-06035 你應該叫她嫂子
- 08-07036 霍嘉木,是你?
- 08-07037 發瘋的霍嘉木
- 08-08038 你來啦
- 08-09039 誰讓你們惹了不該惹的人
- 08-10040 我是那樣是非不分的人嗎?
- 08-11041 我只要你
- 08-12042 得罪葉氏的下場
- 08-13043 這床有點小
- 08-13044 很容易擦槍走火好不好
- 08-14045 該道歉的人也不應該是你
- 08-15046 我這裡有一個瘋子
- 08-16047 這床比較特殊
- 08-17048 應該放哪裡
- 08-18049 連你都是我的
- 08-19050 怎么敢欺負你
- 08-19051 瘋子該呆的地方
- 08-19052 是不是瘋子
- 08-20053 想到去求她
- 08-20054 現在只有你才能救他
- 08-20055 那我等你
- 08-21056 妻子的錯覺
- 08-21057 歪理與真理
- 08-22058 我要他有生之年都不再出現在她的面前
- 08-22059 究竟是有多在意
- 08-23060 放在可以看到的地方
- 08-24061 這么久,終於可以撈到點福利了
- 08-24062 還會有下一次
- 08-25063 你會相信我的對么?
- 08-26064 該是怎樣就是怎樣
- 08-26065 求我
- 08-27066 風雨前夕
- 08-27067 根本就是無話可說
- 08-28068 來自法院的傳票
- 08-28069 他竟然是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