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關於電視新聞宣傳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把握正確輿論導向。
2、制定並組織實施高明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促進高明電視事業發展。
3、策劃、組織管理電視新聞、節目的采編制播工作。
4、按照法律法規和遵照上級電視主管部門的要求,加強電視新聞的采編制播管理,執行關於電視新聞的具體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確保電視新聞、節目的安全播出。
5、吸收總結全市電視系統在宣傳、建設、管理、設備維護和技術更新等方面的經驗,培訓宣傳和業務技術骨幹。
6、承辦高明區委、區政府和市、區電視行政管理部門以及佛山傳媒集團和佛山電視台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