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公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佛山市高明區公有資產管理辦公室是高明區地方政府組成機構,位於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滄江路和平巷10號。

一、職能介紹
(一)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區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實行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
(二)指導推進公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公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公有企業的管理工作;推進公有企業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區屬公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三)按照法定程式對區屬公有企業的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獎勵和約束制度。
(四)向所監管的部分企業派出監事和財務總監,負責監事會和財務總監日常工作。
(五)通過統計、稽核對公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公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
(六)制定公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制度;對各鎮(街道)公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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