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禪城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

佛山市禪城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英文名稱Chanche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ssociation,簡寫CCIPPA),由佛山市禪城區知識產權局主管與指導,由企事業法人單位和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地方性專業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於2010年7月29日在佛山市民政局登記註冊成立。

本協會主要由會長、副會長、理事、會員、專家等構成,會內設有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現有的會員單位涉及科技、教育、光電、醫藥、機械、陶瓷、電器、紡織、食品、環保設備等眾多領域的企業及個人。協會下設秘書處、智慧財產權部、諮詢部和財務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山市禪城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
  • 外文名:Chanche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ssociation
  • 簡寫:CCIPPA
  • 成立:2010年7月29日
協會簡介,協會服務內容,協會章程,主要事件,協會地址,

協會簡介

佛山市禪城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英文名稱Chancheng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Association,簡寫CCIPPA),由佛山市禪城區知識產權局主管與指導,由企事業法人單位和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地方性專業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於2010年7月29日在佛山市民政局登記註冊成立。
本協會主要由會長、副會長、理事、會員、專家等構成,會內設有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現有的會員單位涉及科技、教育、光電、醫藥、機械、陶瓷、電器、紡織、食品、環保設備等眾多領域的企業及個人。協會下設秘書處、智慧財產權部、諮詢部和財務部。
本協會通過科學的管理,細心周到的服務,積極創新、精益求精的工作態度,全面提升全區企業保護和運用智慧財產權的能力,大力加強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及維權援助服務,並努力把協會打造成智慧財產權建設者不可或缺的交流與提昇平台、智慧財產權領域不可或缺的權威專業諮詢平台。

協會服務內容

(一)智慧財產權實務培訓、制度建設及管理運用
1、協助會員單位做好員工智慧財產權知識的培訓工作、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上崗培訓以及維權常識培訓工作;
2、協助會員單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與制度建設;
3、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各種形式的沙龍、研討會、高峰論壇、專題培訓、定製培訓等;
4、協助會員單位套用智慧財產權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挖掘專利資源進行保護和套用;
5、協助會員單位建立預警機制,做好無形資產的管理監視工作。
(二)智慧財產權服務
1、專利申請、複審、無效請求與答辯;代理繳納專利年費等費用;
2、商標諮詢、申請、異議、評審等多項商標法律服務;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的輔導申報;
3、作品著作權登記;代理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
4、專利布局和排雷服務,協助企業擴大專利申請的保護範圍,增加專利申請數量,協助企業在研發階段即規避競爭對手的專利保護範圍,避免侵權。
(三)企業科研管理顧問服務
整合各級政府部門資源,開展科研管理有關培訓,協助企業建立內部的研發管理體系,規範企業的研發管理,使企業科研管理工作更上一個台階,提升企業的科技形象以及核心競爭力。
(四)商務考察
不定期組織會員單位考察省內外智慧財產權先進的政府單位與企事業單位。
(五)智慧財產權維權服務
1、推薦智慧財產權專業律師及代理人為會員進行主動維權或被動應訴提供援助;
2、充當中間人調解處理智慧財產權糾紛。
(六)宣傳報導
充分利用協會會刊、網站,Q群、微博、專利保險合作社平台以及專業媒體和大眾媒體,為會員單位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建設提供宣傳報導服務。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名稱為佛山市禪城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英文名稱Chancheng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Association簡寫CCIPPA)。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禪城區企事業法人單位和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地方性專業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本協會宗旨:團結和教育協會會員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提高會員開展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水平;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事業法人會員依法管理、保護、運用智慧財產權,促進企事業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健康發展;開展國內外的企事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的交流和合作;促進和維護本行業領域職業道德;協調行業內、外部關係;協調企事業單位與政府的工作關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本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為佛山市禪城區知識產權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為佛山市禪城區民政宗教和外事僑務局。本協會接受禪城區知識產權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住所設在佛山市禪城區唐園路創新大廈304室。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業務範圍:
(一)宣傳國家、省、市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提高會員的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意識;
(二)研究並實施會員智慧財產權保護自律行為規範;
(三)履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禪城區知識產權局授權的職責,協助禪城區知識產權局推進智慧財產權促進和管理工作;
(四)舉辦各種促進智慧財產權意識,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的公益活動。
(五)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培訓、信息、諮詢及法律等方面的服務,舉辦智慧財產權培訓班、研討會和考察活動,提高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者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
(六)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接受會員的申訴和委託,向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並提供相關服務;
(七)協助政法部門處理涉及會員的智慧財產權糾紛,並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授權和委託,組織協調會員參加有關訴訟,對會員間的智慧財產權糾紛進行調解;
(八)開展面向行業協會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指導,協助作為團體會員加入本會的行業協會開展會員智慧財產權自律規範活動;
(九)編輯出版會刊,及組織編輯有關書刊、音像資料等;
(十)其他有利於提高禪城區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又被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許可的相關活動。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協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單位會員指在禪城區內依法設立、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提出入會申請被批准的企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
個人會員指從事智慧財產權工作者以及智慧財產權界知名學者專家。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會員的入會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及有效註冊登記檔案複印件;
(二)經理事會授權的秘書處根據章程進行審查;
(三)審查合格後,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三)優先獲得本協會提供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及維權方面的服務;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章程和本會制定的內部管理規範及準則;
(二)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四)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在智慧財產權方面成績顯著或其他應予獎勵的情形,由本會分別給予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或其他獎勵。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確定本協會的宗旨、工作方針,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組成理事會;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審議由理事會或1/5以上會員代表提出的提案;
(五)決定終止事項;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4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最長不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本會設立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理事人數較多時,可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4年。會長、副會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2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的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須由副理事長(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並在章程中寫明。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團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因特殊情況,上述會長職權也可由會長指定一名副會長代為行使,代行職權者向會長負責。
第三十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及其他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社會捐贈;
(三)政府專項經費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經2010年7月29日全體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主要事件

1、2010年7月29日,佛山市禪城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成立。
2、2010年12月21日,協會下設的機構禪城區專利保險合作社正式啟動。
3、2011年4月18日,佛山市禪城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進駐第十七屆中國(佛山)國際陶瓷及衛浴博覽交易會專利投訴糾紛接待站。
4、2011年7月24日,禪城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舉辦第一屆羽毛球群英賽。
5、2011年10月18日,協會進駐第十八屆中國(佛山)國際陶瓷及衛浴博覽交易會專利投訴糾紛接待站。
6、2012年4月18日,協會進駐第十九屆中國(佛山)國際陶瓷及衛浴博覽交易會專利投訴糾紛接待站。
7、2012年9月3日,協會召開了一屆三次理事大會,20多家理事單位出席本大會。
8、2012年9月16日,禪城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舉辦第二屆羽毛球群英賽。
9、2012年10月18-22日,協會進駐第二十屆中國(佛山)國際陶瓷及衛浴博覽交易會專利投訴糾紛接待站。
9、2013年1月,禪城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獲得省級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專項扶持資金。
10、2013年4月18日,協會進駐第二十一屆中國(佛山)國際陶瓷及衛浴博覽交易會專利投訴糾紛接待站。
11、2013年7月28日,禪城智慧財產權保護協會舉辦第三屆羽毛球群英賽。

協會地址

辦公地址:佛山市禪城區江灣三路28號廣東省(佛山)軟體產業園三號樓四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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