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務局

佛山市水務局位於佛山市禪城區金魚街113號,是屬於佛山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等。

李永生任市水務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山市水務局
(一)貫徹執行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實際,擬訂我市水行政工作的規定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全市水務建設和管理,組織編制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區域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務的論證工作。
(三)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調度方案;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工作;發布水資源公報;負責計畫用水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負責供水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制度;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監督全市供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
(五)負責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監督管理及特許經營管理制度;負責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排水許可管理和監督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監督排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
(六)主管河道、湖泊、水庫、堤防(包括河涌、人工水道、人工湖),並組織指導整治;負責江河、湖泊、水庫及排水(污)管網水量、水質的監測;審定水域的納污能力,負責水功能區劃分,組織編制水環境治理及水資源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及有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調解水事糾紛。
(八)負責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查,組織實施國家水務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務工程的規程、規範,擬訂有關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指導水務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區的重要水務工程;指導水務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十)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協調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一)負責編制水務建設年度建設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水務建設資金的使用。
(十二)負責水務科技、對外合作交流和水務信息化工作。
(十三)主管防汛防旱防風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輕舟機動大隊和潛水大隊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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