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縣統計局》位於佛坪縣新街2號,是縣政府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坪縣統計局
- 地址:佛坪縣新街2號
- 性質:縣政府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統計報表制度,組織領導協調全縣統計工作;擬定全縣統計改革和發展規劃及全縣統計調查計畫,負責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組織、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方法制度的實施,依法查處統計違法違規行為。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執行中、省、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管各鎮(街道辦)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完成全縣投入產出調查工作任務。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牽頭開展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負責普查數據對外公布。
(四)組織實施三次產業、城鄉居民收入和社會發展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全縣各鎮(街道辦)、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管理、發布和共享制度。
(六)負責對全縣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為縣委、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制定計畫、巨觀管理等提供定量定性的決策依據和統計服務。
(七)組織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並做好備案工作;指導鎮(街道辦)和部門做好統計業務基礎工作,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並做好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涉外統計調查活動。
(八)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專業職務資格的統一考試和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及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幹部教育培訓以及統計科學研究工作。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縣統計信息系統及資料庫體系,負責組織計算機及傳輸技術在全縣統計工作中的推廣運用。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任務和人員編制,縣統計局機關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事務和服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規章制度,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政務信息報送和檔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金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縣統計幹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人事、工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等共性創建工作。
(二)業務股
負責全縣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統計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查處統計違法違規案件;草擬統計方法制度及改革規劃和統計設計管理方案;組織實施國家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普查計畫,負責統計數據的對外公布;負責全縣國民經濟核算,組織實施農業、工業、第三產業及有關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建立統計數據信息庫及推廣運用;負責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狀況的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為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科學決策提供統計服務;參與省、市考縣及縣本級考核工作;承辦縣政府部門統計聯席會議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