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鑄

何鑄

何鑄(1088—1152),字伯壽,浙江餘杭人。宋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歷官州縣。以品德高尚、品性剛直入為諸王宮大國小教授,先後任秘書郎監察御史御史中丞等職。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年),岳飛下獄,何鑄時任御史中丞,被命主持審訊。何鑄曾經試圖免除岳飛死罪。 但是,皇帝堅持重判。後來,何鑄因反對議和, 降為秘書少監,謫貶徽州。後起用為溫州知府。不久授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力辭不就。再次出使金國,回國後任資政殿學士,出知徽州。不數月,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年六十五而卒。謚“通惠”,嘉定元年(1208年),改謚“恭敏”。

基本介紹

  • 本名:何鑄
  • 別稱:何伯壽
  • 所處時代:宋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餘杭
  • 出生時間:1088年
  • 去世時間:1152年
  • 主要觀點:為官要光明正大賞罰分明取信內外
生平經歷,宋史記載,人物評價,

生平經歷

何鑄,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歷官州縣,以品德高尚,品性剛直,為諸王宮大國小教授。累官監察御史御史中丞。何鑄首陳:“動天之德,莫大於孝,感物之道,莫過於誠。”帝嘉納之。
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宰相秦檜把堅持抗戰到底的岳飛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又因宋高宗主和,秦檜便以宋高宗的名義下詔,十二道金牌下令退兵,岳飛被迫班師。岳飛因安置淪陷區百姓,處理善後,遲到了六天。岳飛赴臨安後,即被解除了兵權,改任樞密副使,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年),岳飛因“莫須有”罪名,被秦檜誣入大理獄。當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九(公元1142年1月29日),岳飛因“莫須有”罪名被害,迎著風雪,勒死在風波亭,時年三十九歲。同時處死的還有岳雲張憲
在岳飛的冤獄故事中,岳飛故將王俊屈從秦檜,誣告岳飛,狀呈宋廷,遂鑄成冤獄。秦檜當時命時任御史中丞的餘杭人——何鑄對岳飛進行主審逼供。何鑄見岳飛凜然正氣,並見其當庭袒示背涅:所剌“盡忠報國”四個大字,深入膚理。何鑄為之震驚,覺察其冤,便告白秦檜,秦檜不悅,說“此上意也”。託言是皇上旨意,何鑄又曉之以理回曰:“鑄豈區區為一岳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戳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秦檜語塞,改命心腹万俟禼續審,承秦檜之意,構岳飛成死獄。
秦檜銜何鑄遣使金,為報謝使。何鑄曰:“是行猶顏真卿使李希烈也。”意為唐德宗時,李希烈叛亂,顏真卿被派往勸諭,李希烈縊死。然君命不可辭,既返命。於是,秦檜指使万俟禼,以何鑄與岳飛有私而庇護、不主和議為由,彈劾何鑄,欲充軍嶺南。朝廷不允,降何鑄為秘書少監,貶謫徽州。再遣使金歸,報將大用。任以端明殿學士,提舉萬興觀兼侍讀,何鑄力辭。後任資政殿學士,知徽州,數月後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卒年六十五歲。

宋史記載

何鑄,字伯壽,餘杭人。登政和五年進士第,歷官州縣,入為諸王宮大國小教授、秘書郎。御史中丞廖剛薦鑄操履勁正,可備拾遺補闕之選。即命對。鑄首陳:“動天之德莫大於孝,感物之道莫過於誠。誠孝既至,則歸梓宮於陵寢,奉兩宮於魏闕,紹大業,復境土,又何難焉。”帝嘉納之。
拜監察御史,尋遷殿中侍御史。上疏論:“士大夫心術不正,徇虛以掠名,託名以規利。言不由中而首尾向背,行險自售而設意相傾者,為事君之失。懷險?戲之謀,行刻薄之政,輕儇不莊,慢易無禮者,為行己之失。乞大明好惡,申飭中外,各務正其心術,毋或欺誕。”蓋有所指也。時遷溫州諸宮殿神像於湖州,有司迎奉,所過騷然。鑄言:“孝莫大於寧神,寧神莫大於得四海之歡心。浙東旱荒,若加勤動,恐道路怨咨。乞務從簡約,不得過為騷擾。”疏奏,其事遂已。擢右諫議大夫。論:“中興之功,在於立志,天下之事濟與否,在於思與不思。願陛下事無大小,精思熟慮,求其至當而行。如是,則事無過舉矣。”尋拜御史中丞。
先是,秦檜力主和議,大將岳飛有戰功,金人所深忌,檜惡其異己,欲除之,脅飛故將王貴上變,逮飛系大理獄,先命鑄鞫之。鑄引飛至庭,詰其反狀。飛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既而閱實俱無驗,鑄察其冤,白之檜。檜不悅曰:“此上意也。”鑄曰:“鑄豈區區為一岳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檜語塞,改命万俟卨。飛死獄中,子云斬於市。
檜銜鑄。時金遣蕭毅、邢具瞻來議事,檜言:“先帝梓宮未反,太后鑾輿尚遷朔方,非大臣不可祈請。”乃以鑄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為報謝使。鑄曰:“是行猶顏真卿使李希烈也,然君命不可辭。”既返命,檜諷万俟卨使論鑄私岳飛為不反,欲竄諸嶺表,帝不從,止謫徽州。
時有使金者還,言金人問鑄安在,曾用否。於是復使知溫州。未幾,以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召赴行在,力辭。乃再遣使金,使事秘而不傳。既歸報,帝復許以大用,又力請祠,除資政殿學士、知徽州。居數月,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卒,年六十五。
鑄孝友廉儉。既貴,無屋可居,止寓佛寺。其辨岳飛之冤,亦人所難。然紹興己未以後,遍歷台諫,所論如趙鼎、李光、周葵、范沖、孫近諸人,未免迎望風旨,議者以此少之。至於慈寧歸養,梓宮復還,雖鑄祈請之力,而金謀蓋素定矣。
先是,金諸將皆已厭兵欲和,難自己發,故使檜盡室航海而歸,密有成約。紹興以後,我師屢捷,金欲和益堅。至是,遣鑄銜命,蓋檜之陰謀,以鑄嘗爭岳飛之獄,而飛竟死,使金知之而其議速諧也。
鑄死四十餘年,謚通惠,其家辭焉。嘉定初,改謚恭敏。

人物評價

何鑄,孝友廉儉,既貴無居,止寓佛寺。有正義氣概,力辨岳飛之冤,不屈從奸相秦檜,不怕罷官,不怕報復,是位難得的清官。宋嘉定初(1208-1224年),何鑄死後四十餘年,改謚“恭敏”,墓葬廣東佛山市南海區裏水鎮湖洲村犬眠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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