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快套用高強鋼筋的指導意見》是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中有關工作部署,促進鋼鐵工業和建築業轉變發展方式,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要求就建築工程中加快套用400兆帕級及以上高強鋼筋提出的意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2年1月4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快套用高強鋼筋的指導意見
- 檔案類別: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發布年份:2012
基本信息,重要性,主要目標,重點工作,保障措施,職責介紹,
基本信息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快套用高強鋼筋的指導意見
建標〔20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中有關工作部署,促進鋼鐵工業和建築業轉變發展方式,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要求,現就建築工程中加快套用400兆帕級及以上高強鋼筋提出以下意見。
重要性
高強鋼筋是指抗拉屈服強度達到400兆帕級及以上的螺紋鋼筋,具有強度高、綜合性能優的特點,用高強鋼筋替代目前大量使用的335兆帕級螺紋鋼筋,平均可節約鋼材12%以上。高強鋼筋作為節材節能環保產品,在建築工程中大力推廣套用,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有效途徑,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舉措,對推動鋼鐵工業和建築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具有重大意義。
隨著我國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建築規模不斷增加,2010年建築鋼筋用量已達1.3億噸,並仍將呈上升趨勢。近年來,為推廣套用高強鋼筋,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了大量工作,高強鋼筋使用量已達到建築用鋼筋總量的35%左右。
與此同時,高強鋼筋推廣套用還存在著各地工作不平衡、政策法規和標準缺乏有效約束、推廣套用工作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在“十二五”期間,有必要制定目標和措施,加快推廣套用高強鋼筋工作。
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築鋼筋使用減量化、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目標,通過完善政策和標準配套,最佳化建築鋼筋生產、使用品種和結構,創新套用建築高強鋼筋工作機制,實現鋼鐵行業與建築業的技術進步和節材、節能。
(二)基本原則:在遵循政策引導、行業服務、技術支撐、典型示範、市場配置和供需平衡等原則基礎上,積極推進套用高強鋼筋的各項工作。
(三)主要目標:加速淘汰335兆帕級螺紋鋼筋,優先使用400兆帕級螺紋鋼筋,積極推廣500兆帕級螺紋鋼筋。
2013年底,在建築工程中淘汰335兆帕級螺紋鋼筋。
2015年底,高強鋼筋的產量占螺紋鋼筋總產量的80%,在建築工程中使用量達到建築用鋼筋總量的65%以上。
在套用400兆帕級螺紋鋼筋為主的基礎上,對大型高層建築和大跨度公共建築,優先採用500兆帕級螺紋鋼筋,逐年提高500兆帕級螺紋鋼筋的生產和使用比例。對於地震多發地區,重點套用高強屈比、均勻伸長率高的高強抗震鋼筋。
重點工作
(一)保障高強鋼筋產品的市場供應。鋼鐵生產企業要通過技術改造,保證高強鋼筋各品種規格產品的供應,擴大符合抗震要求的400兆帕級螺紋鋼筋的生產,提高400兆帕級螺紋鋼筋生產質量穩定性,並逐步提高500兆帕級螺紋鋼筋產量。
(二)加快混凝土用鋼的標準修訂。2012年上半年完成鋼筋混凝土用鋼的產品標準(GB1499)修訂,取消GB1499標準中的235兆帕級光圓鋼筋和335兆帕級螺紋鋼筋,將光圓鋼筋的強度等級從235兆帕提高到300兆帕,鋼筋強度等級設定為300兆帕、400兆帕、500兆帕。
(三)開展高強鋼筋產品的分類認證。加強產品質量檢測,嚴格按照規定對微合金化、超細晶粒、餘熱處理等不同工藝生產的鋼筋進行認證和標識,保證產品質量,避免施工使用中的混淆,規範鋼材市場。
(四)貫徹實施新修訂的《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50010-2010)。建築結構中的縱向受力鋼筋要優先採用400兆帕級及以上螺紋鋼筋,其中,梁、柱縱向受力鋼筋應採用400兆帕級及以上螺紋鋼筋。梁、柱箍筋推廣採用400兆帕級及以上螺紋鋼筋。適時修訂相關工程建設標準,淘汰335兆帕級螺紋鋼筋,進一步推廣500兆帕級螺紋鋼筋。
(五)加強相關標準的實施監督工作。積極開展相關標準宣貫培訓工作,加強對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執行相關標準規範的監督,完善實施工程建設標準的技術措施。
(六)加強對高強鋼筋套用的質量管理。建設、施工、監理企業要加強施工現場進場鋼筋及鋼筋加工環節的質量檢查。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做好相應的監管工作。
(七)加快高強鋼筋產品及套用技術研發。研究鋼筋連線新工藝和新技術,降低工程施工中鋼筋加工成本。加強高強鋼筋和高強混凝土結構構件抗震性能的研究,開展600兆帕級及以上螺紋鋼筋產品研發。
(八)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提高下遊行業工程建設用鋼標準,加強在水利、交通、鐵路等建設工程中淘汰235兆帕級光圓鋼筋、335兆帕級螺紋鋼筋工作。
保障措施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成立高強鋼筋推廣套用協調組,統籌生產和套用環節,協調解決套用高強鋼筋中的問題,完善推廣套用機制。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扶持政策,將高強鋼筋推廣套用納入國家開展的節能減排、綠色建築行動等工作中。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在部分省市組織開展高強鋼筋套用項目和生產企業的示範工作。
(四)在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開展的工程評獎、評定和示範項目以及鋼鐵行業相關產品評優活動中,將採用高強鋼筋的情況作為參評或獲獎的條件之一,鼓勵建設單位、設計單位使用高強鋼筋。
(五)工業和信息化部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對企業採用先進適用技術生產高強鋼筋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支持。
(六)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淘汰落後生產能力的管理,淘汰落後工藝設備和235兆帕級光圓鋼筋、335兆帕級螺紋鋼筋。
(七)各級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築和保障性住房應率先採用高強鋼筋。
(八)有關主管部門、協會和企業要完善信息溝通機制,加強高強鋼筋推廣套用的宣傳,在社會上形成用好鋼筋、節約用鋼筋的氛圍,促進全社會節能減排。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高強鋼筋推廣套用的領導,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制定和完善相關措施,落實好指導意見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職責介紹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