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經歷
伯麟,字玉亭,瑚錫哈哩氏,滿洲正黃旗人。由翻譯舉人授兵部筆帖式,擢右春坊右贊善,累遷內閣學士。乾隆五十七年,授盛京兵部侍郎,尋授山西巡撫。
嘉慶朝
嘉慶九年,擢
雲貴總督。十年,緬甸與暹羅屬夷戛於臘構釁,求助於孟連土司刀派功,往援遇害,失其印。伯麟以刀派功禍由自取,惟責
暹羅繳所得印。十一年,緬甸請預期納貢。伯麟知其與暹羅構兵,為求助地,卻之。後
緬甸為戛於臘所敗,果來乞援,伯麟拒勿應,戛於臘旋亦敗走。緬兵次車裡土司界,嚴兵守邊,移檄訓戒,緬兵遂退。迤南江外倮匪入邊劫掠,遣普洱鎮總兵那林泰剿平之。十三年,緬甸四大萬頭目來請十三板納地,伯麟責其冒昧,諭以十三板納為九龍江土司所轄,俱屬內地,毋生覬覦,詔嘉其得體。十四年,入覲,賜花翎。 十七年,騰越邊外野寨頭目拉乾出擾,遣兵擒之。緬寧、騰越要隘舊設土練一千六百名,久廢,規復其制,給曠土耕種。僧銅金從倮夷
李文明為亂,已悔罪投誠,更姓名為張輔國,充南興土目;至是復勾結倮眾侵擾,伯麟赴緬寧督
土司會剿。十八年正月,進逼南興,破其巢,輔國就戮,邊境肅清。增設騰越鎮馬鹿塘、大壩二汛。
二十二年,臨安邊外夷人高羅衣自稱窩泥王,偽署官職,糾眾萬餘,攻殺土目龍定國,擾瓦渣、溪處兩土司境,渡江窺伺內地,伯麟親往剿平之。議定善後條規,使各土司綏靖夷民,以安反側。敘功,加
太子少保。尋命協辦大學士,仍留總督任。二十三年,
羅衣從侄高老五竄藤條江外復為亂,擾及郡城。督師剿擒之,餘黨悉殲。增設臨安江內東、西兩路要隘塘汛官兵,以江外煙瘴最盛,降夷就撫,裁撤留防兵練。
二十五年,召授
兵部尚書,兼都統。復疏陳滇黔邊務六事,如議行。
道光朝
道光元年,拜
體仁閣大學士,管理兵部。尋以年老休致,仍充實錄館總裁。三年,萬壽節,與十五老臣宴。逾年,卒,諡文慎。
伯麟任邊圻凡十六年,廉潔愛民,士林尤感戴之。還朝後,以旗人生計為憂,疏陳調劑事宜,深中利弊。論者謂有名臣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