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氏尚書學派是由秦漢之際的伏生所創立的學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伏氏尚書學派
- 字:子賤
- 組成:戰國、秦、漢
- 文獻:《尚書》
簡介,學術見解,
簡介
伏生,字子賤,戰國、秦、漢時期濟南(今山東濟南市章丘縣)人,曾為秦博士。漢文帝時,尋找精通《尚書》者,聞濟南伏生曾經研習,想召見。但伏生已經年逾九十,老不能行。於是詔遣晃錯向他學《尚書》。秦朝禁書時,伏生把《尚書》藏在牆壁中。西漢初年,伏生取出所藏《尚書》,已經佚失幾十篇,僅剩二十九篇。就用它來教授齊、魯地方的學生。齊、魯學者從此頗能講《尚書》,山東儒學大師也無不涉足《尚書》以教學生。伏生傳授《尚書》給張生、歐陽生,後張生任博士。此後,周霸、賈嘉都頗精研《尚書》。晁錯是伏生的最後一位親傳弟子。伏生因為年邁,語言有障礙,教晁錯時,由其女兒給傳言。又因受方言影響,晁錯有十之二、三還不能徹底弄清,只是了解大意。伏生師徒傳承《尚書》,形成伏氏尚書學派。
學術見解
伏氏尚書學派對經文有自己一見解。“教授民時”,伏氏釋為,黃昏時張星座在南方標誌春季,可以種穀子。黃昏時火(心宿)星座在南方標誌夏季,可以種糜子。黃昏時虛星座在南方標誌秋季,可以種麥子。黃昏時昴星座在南方標誌冬季,應該收藏。收藏掩蓋糧食、圍獵禽獸、砍伐樹木,都應該報告天子,以便天子從民間抽取賦稅。因而天子向南方觀察,根據二十八宿先後運行到正南方的具體情形,可以判知民間農事的緩急。忙季就暫不收取賦稅,暫不調發徭役。
“辯在朔易,日短星昴。”伏氏釋為,朔,開始的意思,因為冬季來臨,天子命令三公謹慎地收藏掩蓋糧食,關閉城門,緊密封鎖邊境,而進入山林澤治去圍獵,這樣才能順應天然規律,才能促進冬季以固藏為主任務的完成。“
正月上日,受終於文祖,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伏氏認為,璇,還的意思;璣、微的意思。他本身變動得些微而所使動的很大,叫它做璇璣,所以游璣指的北極。受,指舜。上日,即元日。萬物沒有天就不能出生,沒有地就沒有地方存在,沒有春季就不能萌動,沒有夏季就不能滋長,沒有秋季就不能收穫,沒有冬季就不能收藏,所以《尚書》說“湮於六宗”。
“明試以功,車服以庸”伏氏認為,見到諸侯,詢問他治理侯國的百年大計如何;命太師誦唱詩歌,用來觀察民間風俗;命開放墟市招徠商販,用來觀察民間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對山川各位神祇有不供奉的,定罪為不敬,對不敬神的要削奪領地;對宗廟有不按時祭祀的,定罪為不孝,對不孝敬祖宗的要降黜封爵;對變禮制改音樂的,定罪為不服從,對不服從的要流放;如有改制度和衣服的,定罪為背叛,對背叛的要討伐;而對有功的,要賞賜他。
“五服五章”,伏氏釋為,天子的衣服,花紋有雉雞、作繪、祭器、藻火、山龍;諸侯的衣服,花紋有作繪、祭器、藻火、山龍;子爵男爵的衣服,花紋有祭器、藻火、山龍;大夫的衣服,花紋有藻火、山龍;士的衣服,花紋有山龍。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伏氏,認為,元首。指君:股肱,指臣。“施章乃服”,伏氏釋為,分別上與下。伏氏又認為:古代諸侯,開始受封就有采地,統治一百里遠的諸侯給采地三十里,統治七十里遠的諸侯給采地二十里。統治五十里遠的諸侯給采地十五里。以後子孫雖然因罪被貶黜,但采地不被剝奪,使其子孫中賢良者守持著,世世代代用來祭把開始受封的人。這就叫做“興滅國,繼絕世”。《尚書》說:“茲予大享於先王,爾祖其從與享之”,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作民父母,以為天下王。”伏氏釋為,聖人,就象平民的父母。母親能生他,能養他,父親能教育他,指導他。聖人卻周到地具備這一切:能生他,能養他,能教他,能導他。修城廓使人民定居,築房屋,給人民安身,建立庠序學校便利人民受教育,治理土地供人民飲食。
“作新邑於東國洛,四方民大和會”,伏氏說,周公想作禮樂,猶豫三年不能進行。顧慮百官貴族鄙視他的言論而不聽從,鄙視他的舉止而不跟隨。想把禮樂作得恢宏些。恐怕天下不理解自己,想把禮樂作得緊縮些,又恐怕不能宣揚父母的功跡恩德。考慮再三以後,便營建東都洛邑,通過這項活動觀察天下人的思想動態。於是,閡公看到各地的諸侯,率領他們的百官、族人,都就值去建築他們應該承擔的宮殿。周公說:“示之以力役,且猶至,況導之以禮樂乎”然後,周公敢作禮樂。
“越維有胥賦小大多正”,伏氏說,古代十稅一,多於十稅一叫做“大桀、小桀”,少於十稅—叫做“大貊、小貊”。實行王道的人,十一而稅,從而聽到傾揚聲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