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將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旗衛生局。將旗衛生局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等職責,劃入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金霍洛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無
  • 任務:綜合協調食品安全
  • 位置:伊金霍洛旗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編制情況,

職責調整

(一)
(二)將旗衛生局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等職責,劃入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規劃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全旗藥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政策、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起草伊金霍洛旗相關地方性規章制度。
(二)負責餐飲服務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審核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的衛生許可、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標準、生產經營管理規範和技術規範;組織開展對保健食品的檢測和評價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藥品生產、批發、醫療單位製劑室、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審核、審批藥品零售企業、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轄區內國家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的組織實施。
(六)負責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中藥飲片炮製等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七)監督檢驗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發布全旗藥品質量安全信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監控監測;發布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公告。
(八)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以及在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中藥品、醫療器械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負責藥品行政保護工作;指導旗內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檢驗機構及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認證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易製毒化學品、藥源性興奮劑及特種藥械;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風險評估及藥品、醫療器械召回的監督管理。
(十一)監督實施藥品批發、零售企業管理制度和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蒙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負責醫療機構藥械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負責中蒙藥材集貿市場和各類藥品交易會的監督管理。
(十二)組織、指導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餐飲服務的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等技術審評和認證工作。
(十四)承辦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辦公室、餐飲服務與食品安全監管股、保健食品與化妝品監管股、許可與許可培訓股。下設二級單位:食品藥品安全執法大隊、食品安全檢測中心、藥品監督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編制情況

行政編制8名,事業編制69名,工勤編制2名。食品藥品安全執法大隊核定事業編制42、食品安全檢測中心核定事業編制15個、藥品監督所核定事業編制8名、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核定事業編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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