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中心血站

伊犁州中心血站成立於1998年,位於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首府伊寧市,承擔著伊犁州直八縣二市(伊寧市奎屯市伊寧縣霍城縣尼勒克縣新源縣昭蘇縣鞏留縣特克斯縣察縣)及烏蘇市獨山子區27家醫療機構的血液招募、採集、製備以及臨床供血任務。

伊犁州中心血站簡介,獻血地點,獻血流程,獻血注意事項,血液報銷標準,

伊犁州中心血站簡介

伊犁州中心血站
伊犁州中心血站成立於1998年,是全州唯一一所保障醫療救治臨床用血的采供血機構,承擔著伊犁州直八縣二市及烏蘇市、獨山子區27家醫療機構的血液招募、採集、製備以及臨床供血任務。

經過15年的發展,血站的業務用房面積已經從建站初期的160平方米發展到5102平方米,年采供血量從150萬毫升上升至750萬毫升,以平均每年12%左右的速度遞增。全站已擁有核酸檢測儀、全自動酶免分析儀、單采細胞分離機、輻照儀等10萬元以上采供血專用設備37台;2006年4月血站順利通過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成為全疆第一家通過ISO9001認證的采供血機構。能為臨床救治提供懸浮少白細胞紅細胞、洗滌懸浮紅細胞、輻照懸浮紅細胞、單採血小板等14種血液製品。

從2005年開始,伊犁州連續8年實現了臨床用血100%來自於自願無償獻血,獻血人數從1998年至今已累計達到13萬人次,到目前為止,全州共有611人獲得全國無償獻血金、銀、銅獎,伊犁州也先後兩次被評為“全國無償獻血先進城市”。2012年伊犁州中心血站還被確定為全疆唯一一家地州級中心血站率先開展核酸檢測試點工作,並得到了國家衛生部和自治區衛生廳的高度認可。
伊犁州中心血站
2015年以來,伊犁州中心血站緊緊抓住對口援疆的重要戰略機遇期,迎難而上,銳意進取,共克時艱,無償獻血事業開創了新局面,血液安全管理實現了新發展,軟硬體建設實現新突破,全州血液工作呈現出整體推進、蓬勃發展的良好勢頭。
2015年,全州共有21236人參加自願無償獻血,採集全血726萬毫升,血小板1171個治療量,RH陰性血250人次,人均獻血率達到1.1%,超過全國0.94%的平均水平,100%滿足了臨床用血需求。全年無一起血液供應質量投訴和臨床輸血糾紛,2015年,實驗室核酸檢測管理工作作為自治區唯一一家采供血機構在全區醫政工作會議上作經驗交流發言。

獻血地點

1.伊寧市上林廣場(西大橋)
2.伊寧市解放路大世界門口
3.伊犁州中心血站(飛機場路262號)
4.伊犁州中心血站奎屯分站採血車(奎屯市紅旗商場前)

獻血流程

1.獻血者填寫《獻血登記表》
2.獻血者提供有效證件,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3.獻血者接受醫護人員的健康徵詢、體格檢查和血液初篩
4.獻血者獻血(全血單採血小板
5.獻血後休息、領取《無償獻血證》和獻血紀念品

獻血注意事項

獻血前注意事項
1、獻血法規定獻血者年齡為18周歲至55周歲(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主動要求再次獻血的,年齡可延長至60周歲),男子體重≥50kg,女子體重≥45kg。全血獻血間隔不少於6個月、全血獻血後獻單採血小板間隔不少於3個月。
2、有傳染性疾病、器質性疾病、地方病等不能獻血,有感冒、發燒、腹瀉、炎症或女性月經期及前後三天等要暫緩獻血。
3、獻血前一周不要服藥。
4、獻血前一天和獻血當天,禁食油膩食物和飲酒,但不要空腹獻血。飲食要清淡,
不要吃像油條、牛奶、肉類、脂肪之類的油膩食品。
5、獻血前一晚充足睡眠,不宜做劇烈運動。
6、必須帶好本人真實的有效的證件(居民身份證、駕駛證、軍官證、士兵證、護照、港澳通行證、台胞證等)。
7、認真閱讀獻血知識,消除緊張心理,保持愉悅心情。
獻血後注意事項
1、獻血後按壓針眼部位,休息10~15分鐘。彈力繃帶30分鐘後取,創可貼4小時後取。針眼處保持針眼清潔,獻血側手臂當天不要提重物。
2、獻血後24小時內不能飲酒,多補充水分,可適當補充新鮮蔬菜瓜果、豆製品、奶製品、新鮮魚蝦肉蛋等。勿暴飲暴食,避免飲酒,保證充足的睡眠,預防感冒。
3、獻血後2內不要做劇烈運動、重體力勞動、高空高溫作業、通宵娛樂和過度疲勞,避免外傷。
4、獻血後當晚保持充足睡眠,正常工作生活不受影響。。
5、如您的手臂針眼處有少量皮下淤血,請即時進行適當冷敷,並可在獻血24小時後進行熱敷,以促進消退。

血液報銷標準

伊犁州直公民臨床用血報銷規定(試行)
為進一步規範我州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報銷工作,保障無償獻血者權益,促進無償獻血事業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新疆自治區實施若干規定》和新衛規財發〔2006〕25號《關於調整公民臨床用血收費標準的通知》,制定伊犁州公民臨床用血報銷的規定。
一、報銷對象
在伊犁州直參加無償獻血的獻血者本人和獻血者的直系親屬。
二、報銷條件
(一)獻血者獻血後,享有下列免費用血的權利,並可報銷用血費用。
1、獻血者自獻血之日起5年內不限量免費用血;5年後按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獻血累計達800毫升以上,終身免費用血。
2、獻血者獻血之日後其配偶和直系親屬按其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3、獻血者獻血後血液檢測不合格的,一年內本人可享受等量免費用血。
(二)、獻血者本人用血報銷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原件:
1、無償獻血證;
2、無償獻血者本人身份證;
3、住院費用結算統一票據(即住院發票);
4、住院費用清單;
(三)、獻血者配偶和直系親屬用血報銷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原件:
1、無償獻血證;
2、無償獻血者本人身份證;
3、住院費用結算統一票據(即住院發票);
4、住院費用清單;
5、用血者和獻血者關係證明(戶口、結婚證或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四、報銷標準
1、血液報銷的標準按照新衛規財發〔2006〕25號《關於調整公民臨床用血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執行,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血液製品及服務收費標準》。
2、獻血者本人用血時,屬於不限量免費用血和終身免費用血的,按實際用血的價格報銷。屬限量免費用血者,按其所獻血液成分、獻血量和臨床用血成分對應等量報銷。
3、配偶和直系親屬用血時,如獻血者所獻為全血,報銷時按全血價格折算,如獻血者獻的是血小板,一個治療量按200毫升全血折合計算。
4、享有國家醫療保險(職工醫療、城鎮居民和新農合醫療保險)者,醫保報銷後,伊犁州中心血站報銷血費的剩餘部分。
五、報銷部門
享有報銷條件的獻血者本人、其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用血後,在醫療保險部門報銷後,持相關資料到伊犁州中心血站報銷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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