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科學技術局

伊春市科學技術局

伊春市科學技術局是伊春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伊春市興安街3號伊春市政府623室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田寧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保證教育工作的社會主義方向,正確執行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依法治教,努力發展全市的教育事業。
(二)統籌全市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的發展,制定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的長遠規劃、年度計畫,合理調整學校網點布局,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
(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師資培訓、教育教學研究。
(四)協調、指導各部門有關教育方面的工作,對各部門、各類辦學活動依據國家政策法規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組織動員各行各業支持教育工作。
(五)指導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六)指導全市的教育改革,指導語言文字改革,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負責教育改革課題的推廣實施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貫徹落實教育系統的知識分子政策,充分調動知識分子的積極性,保證教育戰線人才的合理流動。
(八)指導全市中、國小安全穩定工作,協調並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及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負責黨組、機關行政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機關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任免的具體工作。負責統戰、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全市教育系統人才和知識分子指導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全市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貫徹落實有關地方性法規、國家和省政府規章。承辦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
(三)規劃審計科。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承擔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承擔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工作。擬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投資計畫並監督執行。承擔統籌推進教育規劃綱要有關工作,貫徹落實教育體制改革方針、政策、措施。承擔統籌推進教育規劃綱要有關工作,貫徹落實教育體制改革方針、政策、措施。承擔推進重大教育改革的有關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指導全市教育財務會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預算、決算和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專項資金管理。負責全市教育捐資和貸款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教育扶貧工作。
(四)基礎教育一科。承擔義務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政策落實。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實義務教育辦學標準。擬訂義務教育的基本教學政策措施,推進教學改革。指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承擔少數民族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指導少數民族“雙語”教學,負責民族文字教材和“雙語”師資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協調少數民族的教育援助工作。指導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工作。
(五)基礎教育二科。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基本教學政策措施,推進教學改革。指導管理教材建設。指導幼稚園保育教育工作。指導特殊教育教學工作。指導普通高中、幼稚園和特殊教育學校的德育及安全教育工作。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六)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落實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發布教育督導報告。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統籌協調、指導普通職業高中及中等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普通職業高中及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政策措施。指導普通職業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建設、基礎能力建設、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工作和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指導普通職業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安全教育工作。指導並管理成人教育、網路和遠程教育等各類學歷繼續教育,協調推動終身教育體系建設,指導各類非學歷繼續教育。負責高校相關工作。
(八)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相關政策。指導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以及師資培養、培訓工作。協調中小學生參加國家、省、市體育(含國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組織全市學生體質健康、藝術素養調查和監測工作,擬訂改善學生體質、提高藝術素質的相關政策。指導全市學生軍訓工作。協調指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和監控工作。
(九)教師工作科。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市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類教育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中國小特級教師相關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骨幹教師管理工作。指導教師進修學校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中國小校長、教師培訓。統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公費師範生管理工作。負責“特崗計畫”的實施。負責全市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十)對外合作與交流科(加掛語言文字套用與信息管理科牌子)。組織指導全市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國(境)內外、省內外學生來我市學習有關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全市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國家公派教師的管理工作,負責“漢語教師志願者”、“關鍵語言教師項目”、“孔子學院學堂”項目的遴選、推薦和派出的具體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及省際間、市際間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擔研學社會實踐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校的校外培訓教學工作,承擔生存體驗、素質拓展、科學實踐、專題教育等研學實踐活動。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擬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承擔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和推廣國語工作。負責貫徹實施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標準工作。負責語言文字規範化測試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與套用研究工作。承擔語文課改實驗工作。
(十一)思想政治教育科。承擔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指導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黨建工作的研究謀劃、部署推動、督促落實。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學校德育指導工作。協調指導黨建帶群建工作。組織和開展教育系統文明單位、文明學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評選工作。
(十二)學校安全保衛科。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安全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中國小校校園安全檢查和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組織學校開展安全工作培訓。協調並指導教育系統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及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工作。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負責管理和履行校車使用許可審核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維護校園周邊安全穩定,全力保障校園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十三)科學技術科。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和套用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指導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幼稚園、特殊教育、中職院校學校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幼稚園、特殊教育、中職院校學校網路技術安全工作,組織信息技術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大數據建設、套用與管理工作。
(十四)學生管理科(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考試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教育招生考試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全市教育招生考試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中考和高中招生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報名參加國家和省級教育考試的考生資格審查。對參加國家、省級和市級教育考試的考生以及考試工作人員、其他相關人員,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認定與處理。負責對市及縣(市、區)國家和省級教育考試試卷保密室建設檢查驗收。承擔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學籍管理工作。
(十五)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公務員考核培訓、勞動工資、檔案等管理和指導工作。指導中國小校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報到、落戶、調配、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考錄和市直教育系統新進人員招聘等管理工作。
(十六)機關黨委。負責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和局黨組的決議。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對所屬單位黨建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負責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按照黨章要求,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領導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

現任領導

張金良:伊春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
田寧:伊春市科技局局長
康勇:伊春市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楊:伊春市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乃麗:伊春市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計德渠:伊春市科技局黨組成員、情報所所長
劉風華:伊春市科技局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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