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伊春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實行省級垂直管理,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險廳直管,並接受地方政府協管。

全市社保經辦機構共有22個,除市本級外,有21個基層社保經辦機構。主要業務包括企業養老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 地區:伊春市
  • 社保經辦機構:22個
  • 局 長:韓崇現
領導班子,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領導班子

局領導班子組成:
局 長:韓崇現
副局長:李金花 霍緒志
全局目前共設10個職能科室,分別為局辦公室、人事科、局支部、財務科、企業養老保險科、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科、農村養老保險科、稽核科、信息科、檔案管理科、社會化管理科。

機構職能

伊春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社會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2、組織實施全市社會保險登記、審核、變更和社會保險費申報。
3、辦理社會保險關係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和基金轉移的辦事程式與操作規程。
4、全市離退休人員待遇審核、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及提高養老金待遇的覆核管理。
5、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管理社會保險記錄、檔案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業務規程。
6、全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
7、全市養老保險業務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工作。
8、對參保單位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稽核及挪用、冒領養老金的稽查和陳欠基金清理回收工作。
9、離退休、退職人員人事檔案的保管和管理。
10、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
11、社會保險政策宣傳工作。
12、指導各縣(市)、區(局)、廠、礦社保經辦機構開展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責:
一、承辦領導批示和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實施的督辦工作。
二、負責協調各部門合作事項。
三、負責本局行政公文的起草、審核、收發、保管工作。
四、負責組織編制工作計畫、起草工作總結,反映情況,下情上達。
五、負責開展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與工作實踐的調查研究工作。
六、負責會議組織、接待聯絡工作。
七、負責印信和文書檔案管理。
八、負責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及備品的購置、辦公設施的維修維護等工作。
九、負責本局總務值勤、車輛、車庫管理及安全保衛等後勤保障工作。
十、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黨支部職責
一、負責全局黨務工作。
二、負責組織開展各類黨組織活動。
三、負責組織召開周末學習例會。
四、負責組織開展各類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五、負責組織召開黨員大會和黨支部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
六、負責全局黨員組織發展、黨員獎懲工作。
七、負責局機關紀律檢查管理工作。
人事科職責
一、負責系統人事管理工作。
二、負責系統幹部職工人事檔案的日常管理。
三、負責系統幹部職工工資調放和套改工作。
四、負責系統幹部職工業務素質培訓工作
五、負責系統幹部年度評比、考核等項工作。
六、負責組織召開班子民主生活會。
養老保險科職責
一、負責組織學習有關養老保險政策檔案及相關管理規定。
二、負責辦理企業社會養老保險登記工作。
三、負責企業養老保險登記證的管理、審核、發放工作。
四、負責年報相關檔案的起草和準備工作。
五、負責組織和監督基層社保經辦機構年報工作。
六、負責年報的審核、匯總工作。
七、負責全市養老保險擴面工作。
八、負責企業繳費基數調整工作及辦理新參保私營企業的繳費基數的核定和補繳養老保險費工作。
九、負責對新擴戶企業補繳進行核對處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參保單位人員增減變動工作。
十一、負責接續與企業解除關係人員的養老保險工作。
十二、負責個人繳費、單位補費、稽核補費、新擴戶補費、實收處理及個人賬戶建立工作。
十三、負責統籌內外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及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轉移記載工作。
十四、負責企業名稱、法人代表、稅務微機管理碼變更和個人信息變更工作。
十五、負責為稽核科提供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的參保單位名單。
十六、負責本科業務檔案的裝訂工作。
十七、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科職責
一、負責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二、負責編制市本級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報表和財務預算、決算工作及財務會計報表匯總工作。
三、負責基金財務狀況分析工作。
四、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結算工作。
五、負責異地養老金的匯款及辦理異地轉移個人帳戶結算工作。
六、負責所屬基層社保經辦機構財會業務指導和培訓、財務檢查及財務考評工作。
七、負責審計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情況。
八、負責審定全市保險基金預算、收支計畫,並監督計畫的執行。
九、負責本局經費財務預算、管理和使用。
十、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稽核科職責
一、負責稽核參保單位和個人年度申報繳費基數是否與應繳費基數相符。
二、負責稽核參保單位的參保人數是否與應參保人數相符。
三、負責稽核檔案管理工作。
四、負責市本級、各縣(市)、區(局)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五、負責稽核各參保單位繳費情況及補費收繳工作。
六、負責對業務科室轉辦的新參保集體企業進行繳費能力認定工作。
七、負責市本級所屬基層社保經辦機構養老保險稽核報表收集、審核、匯總、上報分析工作及稽核工作的考核。
八、稽核社會保險待遇的領取情況。
九、承辦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省、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交辦的其他稽核事項。
十、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信息管理科職責
一、負責全市“金保工程”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工作。
二、負責社會保險計算機管理系統的硬、軟體日常維護工作。
三、負責社會保險計算機系統區域網路和廣域網的維護工作。
四、負責社會保險資料庫的日常維護。
五、負責社會保險業務微機技能的培訓工作。
六、負責本局辦公自動化工作。
七、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社會化管理科職責
一、負責指導各基層社保經辦機構開展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服務工作。
二、負責新退休人員基本信息採集及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管理、銀行轉盤、數據對接處理。
三、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死亡申報工作,死亡人員養老金停發及長期不能取得聯繫人員的養老金停發、續發。
四、負責準確核定死亡離退休人員多領養老金工作。
五、負責辦理當月存檔人員退休手續的審批,調整統籌待遇的上報審批工作。
六、負責拷盤、列印個人帳戶對帳單、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明細表、退休人員基本信息表、繳費基數明細表、單位欠費明細表等信息。錄入新參保人員及退休人員信息。
七、負責市本級、基層社保經辦機構對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審驗及匯總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基層社保經辦機構開展離退休人員指紋採集、驗證工作。
九、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科職責
一、負責全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政策、法規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
二、負責對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工作。
三、負責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繳費計畫的年度測算和編制工作。
四、負責市本級事業單位養老金的收繳和撥付工作。
五、負責全市參保單位進行保險登記、繳費申報和稽核工作。
六、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農村養老保險科職責
一、負責全市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法規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
二、負責對農村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工作。
三、負責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繳費計畫的年度測算和編制工作。
四、負責農村養老金的收繳和撥付工作。
五、負責參保人員保險登記、繳費申報和稽核工作。
六、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檔案管理科職責
一、負責全市離退休人員檔案管理工作。
二、負責離退休人員檔案材料收集、鑑別、歸檔和整理工作。
三、負責將保管的檔案主要信息及時錄入微機,做到檔案管理現代化、科學化。
四、負責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複製、轉出工作。
五、負責檔案的安全、保密、保管與保護工作。
六、負責調查研究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做好基礎建設。
七、負責定期向縣(市)、區(局)檔案局(館)移交離退休人員死亡檔案。
八、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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