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民政局

伊春市民政局

伊春市民政局是伊春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辦公地址位於伊春市伊春區為民街8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民政局
  • 辦公地址:伊春市伊春區為民街8號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王亞華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民政工作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擬訂民政工作有關政策、標準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政策。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劃分事務和地名管理;承擔全市鄉、民族鄉、鎮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和縣(市)、區、鄉、民族鄉、鎮政府駐地的遷移的審核和呈報工作。承擔指導縣(市)、區與周邊各市、縣、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規範全市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審核、承辦本轄區地名的命名、更名。
(六)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七)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按照國家和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市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伊春市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承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督辦、政務公開、信息、新聞宣傳、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組織開展政策理論和調查研究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指導、監督民政執法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投資計畫。指導和監督中央、省市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全市民政統計管理和局機關及財務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三)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擬訂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政策。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監督縣(市)區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和宗教活動場所辦理法人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對非法社會組織的執法監督工作。
(四)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及規劃,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承擔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區劃地名科。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劃分事務和地名管理;承辦縣級以下的行政區域調整事項;負責全市鄉、民族鄉、鎮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和縣(市)、區政府駐地遷移,鄉、民族鄉、鎮政府駐地的遷移的審核和呈報工作;指導縣(市)、區與周邊各市、縣、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解市轄縣(市)區間行政界線爭議;規範全市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審核、承辦本轄區地名的命名、更名;負責地名檔案建設和管理。
(六)社會事務科。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貫徹落實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的管理政策及服務規範。負責建立經營性公墓審批。承擔涉外、涉港澳台和華僑婚姻登記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的有關工作。協調市內跨區域救助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
(七)養老服務科(兒童福利科、社會救助科)。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實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與監督管理工作。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社會救助工作政策;擬訂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會同市財政部門分配、管理社會救助資金並監督使用情況。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醫療等救助相關辦法。
(八)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科。貫徹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貫徹落實福利彩票管理制度,負責申報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計畫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監督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毀,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組織推進社會工作服務及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九)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幹部隊伍建設。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其辦事機構與人事教育科合署辦公。

現任領導

黑龍江省伊春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吳明芝
伊春市民政局局長:王亞華
黑龍江省伊春市民政局黨組織成員、一級調研員:王東臣
黑龍江省伊春市民政局黨組成員、一級調研員:薛立仁
黑龍江省伊春市民政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何志萍
黑龍江省伊春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胡秀革
黑龍江省伊春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崔巍
黑龍江省伊春市民政局副局長:王登峰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入選2016-2020年黑龍江省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公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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