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友好區醫療保障局

伊春市友好區醫療保障局

伊春市友好區醫療保障局是伊春市友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友好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友好區東升路與永豐胡同交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醫療(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執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組織落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政策,貫徹執行醫保目錄內的支付標準。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藥品,醫用耗材價格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落實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落實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監督執行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漏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救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醫區域間合作。
(九)組織實施全區醫療(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規定,檢查、指導全縣醫療保障相關業務。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區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健全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全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內設機構

下轄醫療保障經辦中心1家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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