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伊春林權制度改革林權流轉辦法的通知》是伊春市人民政府2014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伊春林權制度改革林權流轉辦法的通知
- 發布單位:伊春市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2014年10月1日
《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伊春林權制度改革林權流轉辦法的通知》是伊春市人民政府2014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電子檔案要隨辦隨變,受讓人信息和林地信息要隨辦隨統計,文字檔案和電子檔案必須規範統一。第十條本辦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伊春林權制度改革活立木流轉暫行辦法的通知》(伊政發〔2013〕8號)同時廢止。
《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是伊春市人民政府於2012年印發的檔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林業局),省屬、中屬在伊行政機構,各企事業單位,市政府各委、辦、局: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2012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08〕10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吉政發〔2007〕39號),紮實有序推進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促進林業發展、林農增收、生態改善、林區穩定,早日實現“生態立市、旅遊興市、竹業強市”戰略目標,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黔府發〔2006〕42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開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關於印發吉林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指導方案的通知 吉政發〔2009〕10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現將《吉林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指導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
[2003]9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黔府發[2006]4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通知如...
2009年5月1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09〕37號印發《關於推進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建立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立林業產權交易服務體系、建立林業投融資體系、完善森林資源保護管理體系、完善林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