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伊春市科學技術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伊春市科學技術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是伊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伊春市科學技術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 地點:伊春市
  • 類別:通知
  • 發布單位:伊春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林業局,省屬、中屬在伊行政機構,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伊春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伊春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一、“十一五”期間教育發展概況
“十一五”期間,全市教育工作成績突出,解決了教育布局不合理、基礎設施不到位、教育質量不高、教師工資偏低等歷史性問題,提前實現了市委、市政府確定的“三年上台階、五年打翻身仗”的目標,為“十二五”教育事業更好更快發展奠定了基礎。
(一)教育現狀
1、學校設定。全市共有各級各類學校194所,其中國小107所,國中50所,普通高中19所,職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15所,高等職業院校1所,特殊教育學校2所;共有幼稚園191所,其中公辦園8所,民辦園183所。
2、教師隊伍。全市共有教職工11282人,專任教師8730人,其中國小教職工4810人,專任教師3848人;國中教職工3354人,專任教師2783人;普通高中教職工1543人,專任教師1157人;職業高中教職工483人,專任教師352人;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65人,專任教師53人;大中專院校教職工1027人,專任教師537人。
3、在校學生。全市在校學生總計116421人,其中國小48159人,國中29698人,普通高中23437人,職業高中4642人,大
專院校2482人,中專學校5253人,技工學校2552人,特殊教育學校198人。幼稚園在園兒童6665人。
(二)取得的成績
1、學校布局穩步調整。“十一五”期間,各縣(市)、區、局針對生源逐年減少的實際,大力整合教育資源,循序推進中國小布局調整。全市98%的農村、林場(所)學校撤併到鄉鎮或局址所在地,滿足了百姓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民辦幼稚園由316所調整到183所,國小由253所調整到107所,國中由83所調整到50所,各縣(市)、區、局職業高中由19所調整到8所。
2、辦學條件明顯改善。“十一五”期間,各級政府堅持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不斷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增添教學設備,滿足教學需求。市縣(區)兩級財政共投入資金4億多元,新建、維修、改造校舍(園)34萬平方米,其中消除D級危房5萬平方米、C級危房3萬平方米。新建、改建、擴建公辦幼稚園8所。投資1.5億元為中國小添置遠程教育、新老“三室”設備和音體美器材,學校的基礎設施、設備和校容校貌有了較大改觀。51所中國小被評定為省級標準化合格學校,7所中國小被評定為省級標準化先進學校。
3、教育質量顯著提高。“十一五”期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緊緊圍繞我市“一年打基礎、三年上台階、五年打個翻身仗”的教育發展目標,不斷加強教育管理,落實質量責任,強化評價手段,嚴格兌現獎懲,有效促進了教育質量的全面提升。全市高考二表以上本科入段率由24.8%提高到42.4%,二表本科以上入段絕對人數增加1407人,入段率增長17.6個百分點,高於全省平均水平。高中階段到外省市讀書的學生由6803人減少到168人。全市國中輟學率由13%下降至3%以下,升學率由42%增加到85%以上。全市國小輟學率由3.6%下降至1%以下,及格率由70%提高到96%以上。3個縣(區)通過省“雙高”普九驗收。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規模由6769人增加到12259人,4所學校被評定為國家級重點職業學校。
4、教師隊伍得到加強。“十一五”期間,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和學校,堅持以考促學、以評促學、以賽促學,提升教師素質;堅持敞開出口、嚴把入口,強化教師隊伍管理;堅持推進企辦學校教師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師待遇。通過“走出去”、“請進來”、“走下去”、“調上來”等方式方法,培訓教師10000多人次,湧現出名校長27名,名師76名。各級各類學校新聘386名二表以上本科大學生任教。林企教師月平均工資由原來的341元提高到2800元,增長8.2倍。
5、教育行風有所好轉。“十一五”期間,通過加強行風管理,強化師德建設,整治考風、教風、學風、校風,嚴打“三假”,治理“兩亂”,教育行風根本好轉。由2004年的行風評比倒數第一逐步成為民眾滿意單位,從2007年開始連續4年被評為行風最佳單位。
(三)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十一五”期間,全市教育事業有了長足發展,但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包括:
1、學前教育普及率較低。全市學前三年教育普及率為43%,低於全省0.4個百分點,低於全國7.9個百分點。公辦幼稚園數量少,僅占4%。民辦幼稚園占96%,條件差、安全隱患多,國小化傾向嚴重。
2、義務教育區域差距較大。學校布局調整還不到位,標準化水平低,區域間、城鄉間、校際間差距明顯,擇校現象比較突出。
3、優質普通高中較少。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多,優質高中少,僅能滿足30 %的國中畢業生的就學需求。普通高中布局亟需調整,市級重點高中建設有待加強。
4、中高等職業教育基礎設施較差。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困難,吸引力不強。高等職業院校校舍建築面積不足,教學設備短缺。中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相對滯後,不能滿足專業設定和技能型、創業型人才培養需求。
5、教師隊伍整體素質較弱。師資隊伍結構不合理,“既多又少”現象突出。基礎教育階段師生比遠高於國家規定標準,而音體美等學科專業教師嚴重不足;教師學歷層次較高,但有相當一部分教師教育教學實踐能力較低,不能適應教學崗位需要;職業教育學校理論課教師多,“雙師型”和高學歷教師少,教師的知識、技能和能力構成不合理。
6、學校公用經費明顯不足。學前教育普遍無專項保障經費。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應由縣(區)財政承擔的部分(國小每生210元,國中每生250元),多數未匹配到位。普通高中每年依靠600元的生均學雜費很難維持正常教學需求。
二、“十二五”期間教育發展規劃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在改革中加快發展,在發展中興市富民”的發展戰略,注重適應新形勢變化和林區社會體制改革的需要,完成由企業辦學向政府辦學的轉變;注重適應停止主伐後生產方式的變化,力求為發展新興產業培育更多更好人才;注重適應全市人口規模小以及林場(所)撤併、生態移民、整體向中心城區集中等布局變化需要,合理調整教育格局。堅持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堅持育人為本,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進公平為重點,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渴求優質教育資源的需要,創辦人民滿意的林區教育。
(二)基本原則
以素質教育為主題。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將素質教育貫穿於各級各類教育,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堅持質量為核心的理念不動搖,把質量提高作為教育發展的核心任務,鞏固成果,穩步推進,滿足人民民眾對優質教育的需求。
以協調發展為主線。最佳化教育結構,整合教育資源,堅持質量、規模和效益相統一,逐步縮小城鄉、區域、校際間教育發展差距,努力實現教育均衡發展。
以隊伍建設為關鍵。加強教師管理,強化教師培訓,提高師資水平,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努力建設一支適應林區教育發展需要的高素質教師隊伍。
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穩步推進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機制改革,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依法治校,形成更加有利於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
以民眾滿意為宗旨。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把促進教育公平作為工作出發點,認真解決社會關心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保障人民民眾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平等權利。
(三)總體目標
未來5年,全市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的具體目標是:基本實現學前教育普及化,義務教育均衡化,普通高中優質化,職業教育技能化,初步建成以學習型社會為標誌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終身教育體系。到2015年,力爭全面實現省規劃確定的2020年教育事業發展主要目標,基礎教育跨入全省先進行列。具體目標為:
學前教育:學前3年在園人數為9000人,毛入園率達80%,學前1年毛入園率達98%,基本普及學前教育。
義務教育:在校生為4.6萬人,鞏固率達99%,國中升學率達95%,總體實現區域間、城鄉間、校際間均衡發展。
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在校生為2.6萬人,毛入學率達95%,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為1.6萬人,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為1萬人。做大做強伊春技師學院。職普招生比例保持在4∶6左右。
高等職業教育:在校生達到5000人左右,就業率達到90%,為伊春職業學院晉升本科院校奠定基礎。
繼續教育:年培訓從業人員3.5萬人。
特殊教育:普及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兩所特殊教育學校達到省標準化學校建設要求。
人力資源開發: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10.5年,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達14.7年。
(四)主要任務
普及學前教育。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和省政府《關於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制定發展學前教育規劃,切實擔負起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共舉的學前教育辦園體制,根據國務院關於“城鎮小區沒有配套幼稚園的,應根據居住區規劃和居住人口規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幼稚園”和“新建小區配套幼稚園要與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以及“中國小布局調整後的富餘教育資源和其他富餘公共資源,優先改建成幼稚園”的要求,加快幼稚園(班)建設。到2013年,改建、擴建、新建縣(市)、區、局公辦幼稚園25所,鄉鎮公辦中心幼稚園15所,扶持60所民辦園爭創晉級,達到市級一類標準。鼓勵小型民辦幼稚園(所)開展0—3周歲嬰幼兒教育。加強對各類幼稚園保教質量的管理和評估,規範辦園行為,防止和糾正學前教育國小化傾向,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保障幼兒快樂健康成長。加強家園合作和學前教育教研科研工作,提供多樣化、有特色、高品質的學前教育服務。
均衡發展義務教育。繼續整合教育資源,國小由107所調整到80所,國中由50所調整到40所。大力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完善基礎設施,配齊教學設備,縮小區域間、城鄉間、校際間的差距,力爭所有中國小全部達到省級標準化學校建設標準,全面實施校舍安全工程。完成14萬平方米校舍新建、維修和改造任務,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強課程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提高教育質量,規範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發展優質普通高中教育。調整學校布局,普通高中由19所調整到10所。加大市級重點高中建設力度,按照省高中建設標準,改善辦學條件,不斷擴大優質高中教育資源,滿足國中畢業生接受優質高中教育的需求。穩步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切實加強學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質量。高考二表以上本科入段率和省示範高中建設達到全省同類學校上游水平,市級重點高中建設超過全省平均水平。以培養藝體特長生為重點,推動市級重點高中特色化、多樣化發展。
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認真落實《伊春市職業教育五年發展規劃》,調整學校布局,撤併企辦職業高中。努力改善政辦7所中等職業學校(職業高中)的辦學條件,圍繞“生態立市,產業興市”戰略,以市場為導向,以技能培養為核心,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調整專業設定,改革培養模式,加強實訓基地建設,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有針對性地培養技能型、創業型人才,不斷拓寬就業渠道,增強中等職業教育吸引力。
穩步發展高等職業教育。進一步改善伊春職業學院辦學條件,按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標準,擴大校舍建築面積,由最近現在的11.7萬平方米增加到14萬平方米,完善教學設備設施。從實際出發,調整專業門類,開設本專科課程。學科專業達到25個,建成至少5門省級精品課程。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建設,滿足教學需要。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積極拓寬對外合作辦學渠道,爭取與1至2個國家的對口院校實行合作辦學。努力把伊春職業學院建成在省內有一定影響力的本科教育與高職教育兼容、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並舉、全日制教育與非全日制教育並存的地方特色大學。
構建終身教育體系。認真落實《黑龍江省大力推進繼續教育的意見》,積極開展多層次、高質量的教育培訓,培養和造就一大批優秀的技術和管理人才,提高各類專業人員的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充分利用現代遠程教育資源,創新繼續教育培養模式,充分發揮各類學校及各行業培訓基地的作用,利用面授、函授、遠程教育、自學考試等形式,大力開展成人教育、社區教育和崗位培訓,努力構建學歷與非學歷教育並重,學校教育、社會教育與親職教育緊密結合,各級各類教育相互銜接的開放式終身教育體系。
加快發展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學校基礎設施,推進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落實殘疾兒童“隨班就讀”政策,普及殘疾兒童九年義務教育,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改革,培養學生自理自立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增強殘疾人就業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堅持師德為先、師能為主,全面提升教師素質。健全和完善教師管理機制,造就一支師德高尚、結構最佳化、業務精湛、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
加強師德建設。加強教師思想政治、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師德教育活動,增強教師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師德考核評價制度,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職務晉升和評優獎勵的重要依據,對違反師德行為的教師實行“一票否決”。激勵廣大教師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感染學生,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
提高教師業務水平。實施教師教育教學基本功全員過關工程,建立和完善教師培訓體系,提高教師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創新教師培訓的形式和內容,著力解決教育思想、學科知識、教材教法、教學設計、課堂教學、輔導評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提高教師的教育理念、學識水平和實踐技能,突出針對性和實效性,造就一批教育教學骨幹和領軍人才。
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制定實施《伊春市教師隊伍管理辦法》,嚴格教師資質,嚴格準入條件,完善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實行中國小編制動態管理,探索建立教師轉崗和退出機制,暢通教師出口,逐步分流不適應工作崗位需要的教師,最佳化隊伍結構,增強隊伍實力。加強學校崗位管理,創新教師聘用和考評方式,構建有效的激勵機制。
提高教師待遇。不斷改善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風尚,吸引優秀教師長期從教、終身從教。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政策,依法保障教師平均工資不低於或高於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
(二)保障經費投入
各級政府要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統籌各項收入,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給予優先保障。按照國家規定4%的標準列支財政性教育經費,保證財政教育撥款增長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增長,並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提高,同時,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強化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費的徵收,確保足額入庫,專項足額用於基礎教育和中職學校改善辦學條件,把教育資金投入到擬保留的學校建設上。設立學前教育專項經費,籌措資金,加快公辦幼稚園建設。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確保按計畫完成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任務。加大省市重點高中的投入,完善教學設施,配齊教學設備,逐步滿足人民民眾對優質普通高中教育資源的需求。加大中等職業教育專項經費的投入力度,重點扶持7所政辦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學設備和實訓基地建設。
進一步健全政府資助政策體系。根據學前教育普及程度和發展情況,逐步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和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資助。提高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改善中國小學生營養狀況。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落實中等職業學校、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建立健全經費監督機制。加強經費使用監督,強化重大建設項目和經費使用全過程審計,確保經費使用規範、安全、有效。進一步完善教育投入的監督機制,加強對教育經費使用的監管,確保專項資金專項使用。
(三)加快教育信息化進程
加快教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加強中國小校和中等職業教育學校信息化基礎建設,加快終端設施普及,縮小地域間數位化差距,為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各級各類學校的數位化教育服務體系奠定基礎。
推動教育教學模式創新。繼續推進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強化信息技術套用,積極開展多媒體教學、遠程教學、網路化學習,滿足學生多元化和個性化的學習需求,提升學生信息素養和創新能力。開展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能培訓,著力提高教師運用信息技能,促進教育內容、教學手段和方法現代化。
推進教育管理信息化。推進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積累基礎資料,掌握總體狀況,加強動態監測,提高管理效率。基本建成較完備的市級教育基礎信息庫以及教育質量、學生流動、資源配置等監測分析系統。
(四)推進依法治教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完善教育行政執法責任制,不定期開展教育執法專項檢查,加大對各類教育違法辦學行為的查處,維護教育管理秩序。
大力推進依法治校。完善學校章程和管理制度建設,加強民主管理,保障教師、學生合法權益。開展普法教育,不斷提高師生法律素質和維權意識。
完善督導制度和監督問責機制。大力推進國家《教育督導條例》及省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堅持“督政”與“督學”並重,監督與指導並重。深入開展對基礎教育的督導評估,完成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督導評估。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適時開展專項督導,健全督導評估結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以督導評估結果為依據的獎懲制度。
(五)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對教育工作的領導。認真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進一步形成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教育工作新格局。把推進教育事業改革發展作為各級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和問責制度。建立各級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定點聯繫學校制度。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支持教育改革發展。
加強教育系統領導幹部隊伍建設。深入開展教育行政機關、各級各類學校管理幹部全員培訓,不斷提高教育管理隊伍素質。加強教育系統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堅決糾正損害學生及家長利益的各種不正之風。
深入開展和諧校園、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加強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幫助師生員工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強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管理,整治周邊環境,完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妥善處置各種事件,為廣大師生營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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