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堪達爾 (1779——1811),系額敏和卓的第六子,乾隆四十四(1779)年承襲了吐魯番郡王爵,成為吐魯番郡王。
基本介紹
- 本名:伊斯坎達爾
- 所處時代:清乾隆年間
- 民族族群:維吾爾
- 出生時間:1779
- 去世時間:1811
- 主要成就:承襲了吐魯番郡王爵
生平
乾隆五十三年(1788),乾隆帝諭曰:“吐魯番郡王伊斯堪達爾,前入覲時,朕觀其枋具尚堪造就”,因喀什噶爾三品阿奇木伯克鄂斯璊病故,所遺之缺“即著伊斯堪達爾補援”。伊斯堪達爾去喀什噶爾任職,吐魯番的遊牧事宜由其兄色普拉辦理。清朝賞給伊斯堪達爾100兩銀,作為遷徙家口之用。“伊斯堪達爾雖系郡王,在乾清門行走,但初赴喀什噶爾阿奇木伯克任,明亮、博興諸事務須指示”。
乾隆五十三年(1788)8月,乾隆帝對明亮奏到各折未令伊斯堪達爾列銜一事諭曰:“伊斯堪達爾系朕世仆,且系郡王,職分較大,著傳諭明亮,只嗣後喀什噶爾一切事件,俱著一體列銜。”後來,乾隆又規定了列銜名次:“伊斯堪達爾乃舊臣僕,且系郡王,嗣後奏事銜名,著在明亮之次,博興銜名,著在伊斯堪達爾之次開列。”
乾隆五十四年(1789)11月,伊斯堪達爾去北京朝覲。
1759年,新疆的大小和卓木叛亂平定後,大和卓波羅尼都之子薩木薩克逃往浩罕、布哈拉等地,後曾遣人至喀什噶爾與伯克私通信息,並派人代其科斂銀兩,準備謀叛。“伊斯堪達爾遵照明亮等交派,將薩克所遣回子巴喇特拿獲,亦能感激朕恩,實心奮勉從事。著加恩賚賞大荷包一對,小荷包二對,以示鼓勵”。
乾隆五十八年(1793)2月,乾隆帝又因明興等的奏摺中未列伊斯堪達爾名進行申斥,“伊(指伊斯堪達爾)系朕舊日得力回臣,且辦理郡王事務亦妥,前曾降旨,令凡有關係回人事件俱著列名。似此兩奏,非有關回人之事乎?何以不列伊名!嗣後即著將伊斯堪達爾作為協辦大臣,凡遇事俱列名同奏”。然後又對伊斯堪達爾進行勸誡,“從前玉素布系哈密回人,額敏和卓系吐魯番回人,伊等一味袒護所屬,欺凌本處回民。今朕將伊斯堪達爾作為協辦大臣,受恩深重。須感戴朕恩,將伊所屬吐魯番人,嚴加約束,諸事秉公辦理,斷不可欺凌喀什噶爾回民,果能奮勉,不唯於事有益,而眾人亦皆心服,庶可長受朕恩矣”。
同年,永保上奏朝廷,“伊斯堪達爾人甚謹慎,諸事奮勉,請賞戴花翎”,乾隆帝認為“所奏甚是”,“伊斯堪達爾曾在乾清門行走,爵本郡王,又系阿奇木伯克,明亮、明興、雅德等在任多年,並未代伊奏請賞戴花翎,殊屬非是。伊斯堪達爾著加恩賞戴三眼花翎,以示朕篤念故回仆至意”。乾隆五十九年(1749),邊卡侍衛上行走之護軍校察起圖等,與安集延貿易人串通舞弊。乾隆甚為生氣,“卡上官員兵力,理應稽查商人出入,乃膽敢貪賄,商同安集延貿易人等,少開包貨,希圖漏稅,殊甚藐法”。對此案所涉及人等進行嚴懲,“伊斯堪達爾設法訪獲隱藏貨物,亦屬奮勉”,乾隆對伊斯堪達爾又行賞賜。
嘉慶十六年(1811),伊斯堪達爾病故,清“賞銀300兩治喪,以其子玉努斯襲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