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寧縣林業和草原局

伊寧縣林業和草原局

伊寧縣林業和草原局是伊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伊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伊寧縣
  • 現任領導:楊文振(黨組副書記、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林業和草原發展及林業和草原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建設的方案;制定全縣林業和草原發展戰略規劃、計畫;參與起草林業和草原方面地方性管理辦法,組織實施綠化工程建設,並依法監督、檢查、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經濟體制改革;負責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及天然林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森林資源分類經營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審核平原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採伐;監督審批林木、木材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對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審核上報,對臨時占用林地依法進行審核審批;負責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合理開發利用。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執行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國家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實施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相關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程,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防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研究提出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調整意見,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及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應急處置。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監督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負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申報、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縣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承擔推進林業和草原相關改革和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規劃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落實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方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縣級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草原預算內投資、縣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和交流與合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和管理。 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楊文振 縣林業和草原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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