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寧縣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

伊寧縣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

伊寧縣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是伊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自治區和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綜合性法規、規章、政策,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二)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自治州國內外貿易、外資和對外經濟合作、招商引資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指導和協調全縣國內外貿易管理及外商投資管理、區域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全縣商務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著力加強國內外貿易各類項目的落實與推進。
(三)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根據國家、自治區和自治州產業政策,擬訂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產業合理布局和結構調整。組織協調重點產業調整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的擬訂與實施。
(四)擬訂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執行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完善農村現代流通網路。
(五)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推動商務領域誠信體系建設。配合相關部門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對特殊商貿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運行。擬訂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措施,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油氣關係。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關於現代物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工業經濟運行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自治州行業專項規劃、行業法規、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各行業的管理。負責鹽業行業管理。負責園區建設管理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煤電煤化工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冶金、有色金屬、黃金、稀土、輕工、紡織、機電、建材等行業管理。對成品油零售環節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汽車、二手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對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活動進行指導、監督。負責民爆行業管理,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依法實施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工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八)負責推進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商務和工業信息產業及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改造投資管理。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監測調控;參與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參與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和市場調控。推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公共服務的互聯互通及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統籌指導商務和工業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九)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協調電子信息產業重大專項實施。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域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指導縣域電子商務發展,推進電子商務產業體系創新發展和規範引導,促進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發展。
(十)負責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及加工貿易管理,執行國家、自治區和自治州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配額,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大宗進出口商品政策,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配合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一)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措施,負責對中小企業的巨觀指導和服務,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建立健全服務體系。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技術創新等規劃及政策措施。指導工業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節能執法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清潔生產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負責參與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負責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四)負責指導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訂地方性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備案登記工作;參與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落實進出口公平貿易及產業損害預警機制;依法參與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配合相關部門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十五)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按照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有關規定,依法參與管理和監督企業境外設立代表處、辦事處、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註冊商標、國際認證等事項的申報備案登記工作;執行我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協調外派勞務人員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備案(金融企業除外)。
(十六)負責中央和自治區財政促進行業發展項目申報,資金使用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
(十七)負責執行招商引資方針政策,組織、協調、推進跨地區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完善招商引資服務體系;負責招商引資信息收集、分析、發布等工作;負責招商引資統計工作;指導和管理貿易投資促進工作。
(十八)負責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擬訂和執行各類會展的管理辦法;指導監督管理境內外展覽會和赴境外非商業性辦展活動。
(十九)組織執行國家電力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電力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許可。負責制定年度電力行業運行調控目標。組織協調解決電力生產、運營和供應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電力調度工作。
(二十)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費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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