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不身經百戰,怎能百戰不殆?無法親身經歷百戰,可以通過研究百案來模擬身經百戰。本書通過解剖100個企業糾紛案件,讓您迅速“身經百戰”,成為精通公司訴訟糾紛處理的法律專家。
本書選取了真實的企業糾紛案例進行分析,在總結某類案件共同特徵的基礎上,對該領域典型案例進行分析和點評,不講艱深的理論,而以務實為特點,以解決一線實戰律師遇到的具體實務問題為目標,對從事公司法實務工作的相關人士有重要指導和參考作用。
圖書目錄
Contents
第一章企業出資人權益確認糾紛
導言
1企業出資人權益的確認
——北京BBDF商貿中心與鄭某企業出資人權益確認糾紛抗訴案
2個人對企業進行投資但未進行工商登記的,可否認定為企業股東
——林某坤與上海YMGZ電腦屋企業出資人權益確認糾紛抗訴案
3借款投入企業的未必成立隱名投資關係
——劉某與張某企業出資人權益確認糾紛抗訴案
4合夥企業中,未發放股權證的出資人可否主張分紅
——周某與景寧畲族自治縣YC三級電站等企業出資人權益確認糾紛再審案
5如何認定企業臨時股東大會作出的罷免法定代表人決議的法律效力
——陳某君等與戴某等侵害企業出資人權益糾紛抗訴案
6自然人對集體企業投資,是否享有出資人權益
——王某與南召縣蠶業局、南召縣蠶業繭絲綢開發中心企業出資人權益確認糾紛案7實際經營形式與登記註冊經營形式不一致時,出資人能否以實際
出資確認其出資權益
——原告黎某與被告鄧某企業出資人權益確認糾紛案
第二章侵害企業出資人權益糾紛
導言
8企業設立失敗後,出資人可否請求返還出資款
——劉某與寧波ZP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企業出資人權益糾紛抗訴案
9侵害企業出資人權益的確認
——陽某斌與歐某瓊、陶某鋼等侵害企業出資人權益糾紛再審案
10企業部分出資人處分企業資產的,其餘出資人可否請求確認處分行為
無效
——吳某某等與常德市DJT酒業有限公司侵害企業出資人權益糾紛抗訴案
11集體企業由職工買斷企業產權進行股份制改造,改制未完成,職工能
否要求返還繳納的股金
——北京市八大處農工商總公司與李某某返還出資款糾紛案
12股東知情權糾紛訴訟應當以公司為被告
——王某與文某侵害企業出資人權益糾紛案
13親屬代為辦理退股的,該行為可否有效
——臨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羅某軍侵害企業出資人權益糾紛抗訴案
第三章侵害公司制企業出資人權益糾紛
導言
14公司股東與他人簽訂股權轉讓協定未經其他股東同意,該協定是否有效
——苑某如與劉某某、苑某喜侵害企業出資人權益糾紛案
15公司承租土地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是否屬於公司出資人權益範疇
——徐某某與張某、北京HED工貿有限公司侵害企業出資人權益糾紛案
16越權代理簽訂股權轉讓協定,被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股權轉讓協定無效
——張某、北京YM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北京XSJ家具有限公司等與DFDL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出資人權益糾紛案
17增資擴股協定、股權轉讓協定、出資入股協定的區分
——周某某與北京SZ科技有限公司、劉某璐出資糾紛案
第四章企業公司制改造契約糾紛
導言
18企業以部分財產和相應債務與他人組建新公司進行公司化改制,對所
轉移的債務應如何承擔
——工商銀行山東分行訴XC公司等借款契約糾紛案19企業改制中涉及的合作化運動中的遺留問題,是否屬於人民法院的
受案範圍
——李某某、北京市玉淵潭經濟合作社、北京市海淀區玉淵潭農工商總公司股東權糾紛案
20企業改制時,支付給企業職工的經濟補償金轉作改制企業入股金,職
工能否要求返還入股金
——劉某某與北京HSRC機械廠財產權屬糾紛案
21企業改制中,未履行通知債權人程式,原企業債務如何承擔
——TD建築工程公司與重慶HX物資回收有限責任公司其他契約糾紛案
22企業改制中職工的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方式
——計某某與中國BC集團北京NK機車車輛南廠債權債務糾紛案
23企業改制中,土地使用權人未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與受讓方
訂立契約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契約的效力如何認定
——登封市總工會訴高某某企業改制出售契約糾紛案
24企業改制中,改制後企業占有的未列入資產評估並未經產權界定為改
制企業財產的資產,是否屬於原所有人所有
——杭州JS股份經濟合作社訴杭州SG電子實業有限公司企業公司制改造契約糾紛案
25企業通過增資擴股的形式,將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原企業的債
務應如何承擔
——韶山市HQ鑄鐵有限公司與譚某某企業公司制改造契約糾紛案
第五章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契約糾紛
導言
26集體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改制前的債務是否由改制後的企業
承擔
——王某某與北京市大興區DG電鍍廠、韓某某欠款糾紛案
27股份合作制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後,原有職工股東繼續成為新公
司股東的,公司未經職工股東同意是否有權轉讓股東股份
——楊某某與重慶某某輕型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戚某某股權轉讓糾紛案
28股份合作制企業股東查閱權的範圍
——劉某芳與北京市JHL建築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股東知情權糾紛案
29股份合作制企業股東會決議效力確認的法律適用
——莊某與北京TDT建築裝飾集團股東會決議效力確認糾紛案
30提起董事侵害公司糾紛的起訴主體是否必須具備股東資格
——蔣某苓、蔣某筠與沈某某、北京WST開發諮詢有限公司董事損害公司權益糾紛案
31股份合作制企業章程可以對職工股東契約期滿後的股份轉讓方式進行約定
——王某某訴北京HH電器有限公司股東權糾紛案
32股份合作制企業,職工解除勞動契約後,是否還具有股東資格
——龔某某與重慶市巴南區YQ麵粉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市巴南區糧食局股東權糾紛案
33股份合作制企業股東如何實現退股目的,在哪些情形下企業可以回購
職工股份
——胡某某與北京市房山區FS汽車修理廠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契約糾紛案
34股份合作制企業股東能否直接退股
——安某某與北京市CY金屬製品廠股東出資糾紛案
第六章企業債權轉股權契約糾紛
導言
35被投資公司未能依法成立的,債轉股一方可否請求解除轉讓協定
——程某某訴馬某某債權轉股權糾紛案
36企業之間進行債轉股約定的,法律效力如何認定
——北京HK技術有限公司訴北京市ZH機電技術公司債權轉股權糾紛抗訴案
37完成了股東變更手續但未進行工商變更登記的,股權出資方是否有權
繼續履行債轉股協定
——HN公司訴XJY公司債權轉股權糾紛案
38非因轉股權一方的原因導致債轉股協定無法順利履行的,股權方是否
請求解除投資入股協定
——湖北ZQ投資公司、湖北ZW建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訴ZG旅遊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北京SD旅遊集團有限公司債轉股糾紛案
第七章企業分立契約糾紛
導言
39企業分立後,原公司一部分股東要求其他股東返還公司財產的,法院
應否支持
——陳某某等27人與熊某等企業分立糾紛抗訴案
40企業分立後,原股權人可否對原企業進行經營管理
——張地某與張某明企業分立糾紛抗訴案
41非公司制企業分立清算時可否適用《公司法》
——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訴山東省招遠市水泥廠等企業分立契約案
第八章企業租賃經營契約糾紛
導言
42租賃契約就契約違約金有約定的,該如何適用
——何某飛與朱某婁企業租賃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43非因承租人的原因導致企業租賃經營契約終止的,出租人是否有權
要求承租人賠償租金損失
——安寧市JF造紙廠與楊某才企業租賃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44企業租賃經營契約終止後,契約一方請求另一方返還其相應貨款的,
法院應否支持
——北京MRJC商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與LZ時裝(天津)有限公司企業租賃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45租賃經營契約被宣告無效後,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間的權利義務該如何
確定
——曹某剛與北京市門頭溝區妙峰山鎮桃園村民委員會企業租賃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第九章企業出售契約糾紛
導言
46契約雙方同時作出企業贈與和企業出售約定的,該如何認定雙方的權
利義務
——常某某與袁某某企業出售契約糾紛抗訴案
47一方存在明顯欺詐行為導致對方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簽訂契約的,企業
出售契約能否撤銷
——鄂某君與王某清企業出售契約糾紛抗訴案
48非因契約雙方的原因導致企業出售契約無法履行的,簽訂契約的定金
能否返還
——奉化市JR鋼球有限公司與深圳市KY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企業出售契約糾紛抗訴案
49契約雙方簽訂企業出售契約,受讓人不一致的,應如何認定
——范某等與范某泰企業出售契約糾紛抗訴案
50雙方約定分期付款的,如何計算契約款項的訴訟時效
——古某某與廣州市HD區機場經濟開發有限公司企業出售契約糾紛抗訴案
51涉台企業出售契約糾紛可否適用我國台灣地區有關法院和檢察院的判決
和文書
——侯某某訴林陳某某企業出售契約糾紛案
52企業出售契約一方是配偶的,可否對雙方債務進行抵銷
——侯某某等與曾某某等企業出售契約糾紛抗訴案
53企業出售契約主體約定不明確,如何判定契約的效力
——廣州新一代商務管理有限公司與李某華企業出售契約糾紛抗訴案
第十章掛靠經營契約糾紛
導言
54掛靠經營的認定標準
——潘某與上海浦東旅遊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掛靠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55掛靠經營中,車輛登記在被掛靠公司名下,應當如何認定掛靠車輛的
所有權人
——上海BL貿易有限公司與丁某某掛靠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56契約履行過程中,掛靠方可否自行收回掛靠車輛
——重慶XJ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與劉某某掛靠經營糾紛抗訴案
57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掛靠方是否需承擔連帶責任
——田某文與銅山縣SZ工程有限公司掛靠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58由於公法行為導致掛靠人車輛被扣而造成的損失,掛靠人是否有權請求
賠償
——伍某某與重慶PJ公路運輸有限公司掛靠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59由於掛靠車輛的性質不當致使掛靠車輛停運而造成的損失由誰承擔
——烏魯木齊ZY置業有限公司與尚某某掛靠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60掛靠經營關係中,一方未依約履行義務,另一方是否有權提出終止掛
靠關係
——北京FT鵬輝商貿有限公司與張某某掛靠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61許可方要求解除契約的,被許可方可否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重慶JC洗染有限公司與潘某掛靠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62掛靠經營中,掛靠車輛的投保義務由何方履行
——朱某某與濟源市DF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掛靠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第十一章企業兼併契約糾紛
導言
63未通過職工大會表決的集體企業兼併契約是否有效
——莫某某等與DY勞動防護用品實業公司企業兼併契約糾紛案
64兼併方可否以補充協定中的抗辯權對抗整個契約的付款責任履行
——韶關市醫藥管理局訴南海市HQ企業集團公司企業兼併契約糾紛案
65一方未適當履行契約義務的,可否以有能力履行為由否認契約解除
——儋州市國有資產管理局訴海南省YP農貿開發總公司企業兼併契約糾紛案
66兼併契約一方未履行變更登記義務的,企業兼併契約的效力如何
——邗江縣ST物業有限公司與揚州市灣頭農工商總公司企業兼併契約糾紛案
第十二章聯營契約糾紛
導言
67可否以聯營契約的標的存在瑕疵為由確認契約無效
——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與上海YY工貿有限公司等聯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68如何判定聯營關係中的轉租契約的法律效力
——OEM(重慶)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萬州太白路分店與重慶市萬州區AT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等聯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69名為“借貸契約”的聯營契約性質的確定
——南陽市宛城物資燃料公司與安徽省淮南市聯能物資有限公司聯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70以被查封物為標的的聯營契約的法律效力如何認定
——雲南玉溪JQ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與普某某聯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71可否以土地使用權作為聯營企業的出資
——湘潭市水運總公司與湘潭電廠多種經營總公司聯營契約糾紛再審案
72契約一方親屬的退股行為可否構成表見代理
——河南省淅川縣HY建材實業有限公司與梁某軍聯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73糾紛發生之時,契約一方可否中止支付合作費
——上海甲門診部有限公司與李某聯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第十三章企業承包經營契約糾紛
導言
74承租過程中,出租汽車不符契約定的,承租方可否拒付租金
——石某某與祖某某、胡某某企業承包經營契約糾紛案
75承包方拖欠部分費用未繳納的,發包方可否請求解除契約
——上海DK度假城與陳某企業承包經營契約糾紛案
76承包經營過程中,承包方私設“小金庫”的,如何認定契約效力
——張某山訴中石化LY分公司企業承包經營契約糾紛再審案
77假借他人名義簽訂的承包經營契約,其保證金如何返還
——封某某與李某某企業承包經營契約糾紛案
78以勞動契約形式訂立的契約符合承包經營契約性質的,該如何認定
契約性質
——符某與上海LT國際貨運有限公司企業承包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79轉讓契約簽訂後,轉讓方再行將企業進行轉讓的,如何認定原轉讓契約效力
——上海MD化妝品經營部與劉某企業承包經營契約糾紛案
80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承包一方損失的,損失由誰承擔
——浙江省旅遊集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與DQ中大莫乾山置業有限公司企業承包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第十四章企業內部承包契約糾紛
導言
81內部承包關係中,承包人的債務承擔
——羅某某與浙江ZQ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企業承包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82內部承包關係中,發包人對外承擔債務後,是否可向承包人追償
——李某某與上海GX捷豹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企業承包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83內部承包經營關係中的承包費用如何確定
——楊某某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MM公司烏魯木齊MM站企業承包經營契約糾紛再審案
84承包經營中的經營管理費問題
——吳某1等與上海KD便利店有限公司企業承包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第十五章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契約糾紛
導言
85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出現契約約定的契約終止情形,能否請求人民法院終止契約
——北京市通州區胡各莊NGS聯合公司與H食品工業私人有限公司中外合資經營契約糾紛案
86請求解散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否須具有股東身份
——王某某與朱某某中外合資經營契約糾紛案
87當事人簽訂合資經營契約,因未履行審批程式導致合資企業未成立,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NL管理有限公司與BJBS餐飲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TB餐飲有限公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契約糾紛案
88當事人與合營企業合營一方簽訂合資協定,但未取得股東資格,能否要求返還投資款
——青島東方SL實業公司與美國JD公司(AMERICANJODAINC)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契約糾紛抗訴案
89股東以減資形式退出合資企業與以股權轉讓形式退出合資企業的區分
——上海GY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美國ASM國際技術有限公司(ACEME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契約糾紛抗訴案
90合營企業解散,是否應先進行清算
——NZ產業株式會社與北京市HM水泥製品有限公司中外合資經營契約糾紛案
9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方投資者退出合營企業,變更企業性質,是否需履行審批程式
——天津DF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天津市DF房地產實業公司中外合資經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第十六章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契約糾紛
導言
92合作企業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契約義務,致使合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散合作企業
——北京XDYY集團與北京YY置業有限公司、ZF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經營契約糾紛案
93未經審查批准機關批准,能否確認股權受讓方的股東資格
——JYGJ有限公司與北京市JK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KXJS研究院中外合作經營契約糾紛案
94附生效條件契約當事人不當地阻止條件成就,如何認定契約效力
——香港AJK公司與北京GH染織廠合作糾紛案
95合作企業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作契約部分義務,能否被認定為根本違約
——WJ實業有限公司與武漢市CX建設開發公司中外合作經營契約糾紛案
96當事人約定將固定收益作為債權支付給合作者一方,能否獲得法院支持
——北京市JX實業公司與北京TBX藥業有限公司、日本DL藥品工業株式會社中外合作經營契約糾紛案
97合作企業經營契約解除後,是否應返還企業占用的他人財產
——北京市DC區體育局與BY發展有限公司、北京CAC娛樂有限公司、北京DT俱樂部一般所有權及所有權相關權利糾紛案
98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契約變更未經審批未生效,但已實際履行的,可以按原契約約定追究責任
——北京市JM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北京市HD區商業設施建設經營公司、HT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契約糾紛案
99哪些主體可以投資設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香港XH洋行訴BJ大學口腔醫學院、北京BYXH醫業有限公司、北京市ZB醫療保健科技公司合作契約糾紛案
出版背景
本書第一版出版後,我國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有了新的發展變化,例如2014年修訂了《公司法》;2016年國務院根據2014年《公司法》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進行了修改,修改內容較多;2016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02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四)》,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對公司決議效力、股東知情權、利潤分配權、優先購買權和股東代表訴訟問題作出規定。本次再版對相應內容作了修訂。
作者簡介
唐青林,男,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師協會公司法專業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特邀監督諮詢員。中國民建會員,民建北京朝陽區參政議政專委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99年開始從事法律工作。曾代理多起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請的疑難複雜案件並成功獲得勝訴。專業論文曾發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
在公司法領域辦理了大量訴訟案件或項目,在中國法制出版社主編出版了《公司訴訟法律實務精解與百案評析》《公司併購法律實務精解與百案評析》《企業糾紛法律實務精解與百案評析》。
在商業秘密法律領域辦理了大量疑難複雜案件,並出版了《商業秘密法律精解與百案評析》《商業秘密百案評析與企業保密體系建設指南》。
受邀在清華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等高校或巨型企業講授《公司控制權法律實務》《企業併購法律法規及律師實戰操作》《企業商業秘密法律保護實務》等。
曾海濱,畢業於中山大學法學院,廣東凱通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兼管理合伙人。從事法律行業二十餘年,一直致力於從事併購與重組、外商投資與海外投資、證券與資本市場等領域的法律服務以及商業運作和企業管理諮詢,服務對象包括世界500強企業、國內外上市公司、著名投資銀行、風險投資機構、私募融資基金等。在指導企業防控風險、應對危機方面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對企業風險管理有深刻而獨到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