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智慧財產權合規標準指引(試行)

2021年12月27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發布《企業智慧財產權合規標準指引(試行)》,並將在中國(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試行“新入市場主體合規告知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智慧財產權合規標準指引(試行)》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27日
  • 發布單位: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
內容解讀
《指引》以“以加大對企業智慧財產權的平等保護,提升企業智慧財產權的糾紛解決效率,鼓勵企業加強自律、發展創新”為宗旨和目標,明確了企業智慧財產權合規體系建設應當遵從並堅持的獨立性、有效性、全面性、動態性和可查證等“五大原則”,分別從合規職能部門的獨立性,合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合規管理制度的全面性,合規工作運行的持續性以及合規管理存證的必要性五大視角為企業合規管理體系的組建、運用、效果提供了巨觀指導。
《指引》以企業業務經營中智慧財產權實際風險為導向,為企業智慧財產權合規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運行和監督全流程管理提供規範依據。有針對性地就智慧財產權刑事風險較高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網際網路信息網路傳播權、商業秘密等專項領域進行了列舉提示;同時依據企業所處的內、外部環境,將合規風險劃分為不同風險等級,分級管理、合理配置合規資源。
《指引》還從企業決策、管理、業務以及第三方供應鏈等多層級,對企業等各類相關人員的合規資質、合規職責及合規能力進行了指導性規定。與此同時,《指引》將智慧財產權合規文化的培育納入合規管理質效評估的指標範疇。
該院檢察官施淨嵐表示,2022年1月1日起,將在臨港新片區試行新入市場主體合規告知制度。在聚集眾多高端和新興產業的臨港新片區先行先試該項制度,是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創新舉措,也是企業合規全生命周期覆蓋的重要一環,將有助於推動實現企業自主合規、行政合規、刑事合規形成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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