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組成
企業員工福利計畫一般由以下部分組成:
(1)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社會保障制度,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法定計畫;
(2)企業出資的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人壽保險、意外及傷殘保險等商業保險計畫;
(3)股權、期權計畫;
(4)住房、交通、教育培訓、帶薪休假等其他福利計畫。
保險業所要發展的員工福利計畫特指上述計畫的第二類,也就是壽險公司以團體保險的形式,為企業員工提供的養老、健康、傷殘、死亡等風險保障型福利。
發展階段
據保險業界有關資深人士介紹說,我國企業員工福利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統包階段:在計畫經濟時期和改革初期,員工福利的主要內容幾乎囊括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各方面,而福利形式是以物質為主,包括福利分房、公費醫療、免費教育等,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或企業承擔。
過渡階段:在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過渡階段,福利的形式主要是貨幣給付,其內容包括各種獎金、津貼、補貼和救濟金等。在這一階段,從企業到員工的福利意識明顯增強,但傳統體制的慣性還在延續,整個福利體系還未建立,因此經營效益較好的企業主要以貨幣的形式向員工發放福利。
目前,我國已基本經歷了前兩個階段,正在逐步走向綜合服務階段: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貨幣收入的邊際效用遞減,人們更注重生命健康,注重風險保障。同時,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人力資源管理的概念逐步引入企業管理中。因此,這個階段企業員工福利的特點是向員工提供服務型的產品,包括意外傷害保險、養老金、醫療保險、旅遊、帶薪假期等。
作用意義
發展員工福利計畫,有利於減輕國家財政壓力,提高現代企業核心競爭力,對保險業自身而言,將成為人身保險業新的業務增長點。保險公司要充分發揮團體保險在員工風險保障方面的獨特優勢,積極參與企業年金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