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建設
團的基本組織形態是團的基層委員會(簡稱“
團委”)和團的支部委員會(簡稱“
團支部”),團支部是最基本的
組織單元。由基本組織派生出的團的其他組織形態有團的工作委員會(簡稱“
團工委”)、
團總支部(簡稱“團總支”)。
《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簡稱《
團章》)規定,團員人數在3人以上的單位可建立團支部;團員人數在30人以上的可建立團總支部,下設團支部;團員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可建立團委,下設團總支、團支部。必要時,團支部下可設團小組。支部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2年或3年。基層委員會由團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至5年。
領導體系
《
團章》規定,企業團組織是團的基層組織,要接受同級黨組織的領導,同時接受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企業事業單位的團委書記,是黨員的,可以列席同級黨的委員會和
常務委員會的會議。在沒有建立黨組織的企業,團組織應該接受上一級團組織的領導,同時主動爭取企業管理層的支持和幫助,積極圍繞企業生產經營,找準共青團組織根本屬性、根本任務與企業根本功能相融合的工作切入點,為促進企業發展、服務青年成長貢獻力量。
企業團組織內部實行集體領導和委員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方式問題。企業團的各級委員會(包括支部委員會)是一個集體領導機構,重大事項應發揮集體智慧,經集體研究,按照
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保證領導工作的正確性。各位委員要按照內部分工,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獨立地、認真地完成工作任務。
企業團的委員一般包括組織委員、
宣傳委員、
文體委員、生產委員等,具體根據企業需要設定。
基本任務
團的基層組織是團的工作和活動的基本單位,應該充分發揮團結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它的基本任務是:
(一)組織團員和青年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學習團章和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
(二)宣傳、執行黨和團組織的指示和決議,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積極創先爭優,團結帶領青年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作貢獻。
(三)教育團員和青年學習革命前輩,繼承黨的優良傳統,發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弘揚網上主旋律,樹立與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新觀念,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鬥爭。
(四)了解和反映團員與青年的思想、要求,維護他們的權益,關心他們的學習、工作、生活和休息,開展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五)對要求入團的青年進行培養教育,做好經常性發展團員工作,收繳團費,辦理超齡團員的離團手續。
(六)對團員進行教育、管理和服務,健全團的組織生活,落實“三會兩制一課”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監督團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團員的權利不受侵犯,表彰先進,執行團的紀律。
(七)對團員進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發現和培養青年中的優秀人才,推薦他們進入更重要的生產和工作崗位。
建團模式
企業建團模式有:獨立建團、生產線建團、項目建團、青年集居地建團、樓宇建團、依託建團、興趣建團、聯合建團。
獨立建團是指單個企業或某個車間、部門獨立成立團組織。生產線建團是指在企業的生產線上成立團組織。項目建團是指在企業外派項目組成立團組織。青年集居地建團是指在從業青年集中居住的區域成立團組織。樓宇建團是指同一樓宇內不同企業聯合成立團組織。依託建團是指不能單獨成立團組織的企業,依託其他企業團組織建立團組織。興趣建團是指根據青年的興趣愛好成立團組織。聯合建團是指在一定區域內不具備獨立建團條件的企業聯合起來成立團的組織。
建團程式
企業團組織是共青團的基層組織。符合建團條件的企業可以與當地團委聯繫,並提出申請。具體程式如下。
1.提出建團意願
如所在企業有黨委(支部),須先徵得黨委(支部)的同意,再向上級團組織提出申請;如所在企業沒有黨委(支部),應爭取企業經營管理層支持,直接向上級團組織提出申請。
2.向上級團組織提出正式申請
申請書中應該包括以下內容:申請設立團委、總支或支部的理由;本單位團員人數及分布情況;成立
團支部籌備委員會的情況;如果申請設立團委或
團總支,要說明團組織機構設定情況(即計畫下設總支部數、支部數及委員人數)。
3.上級團委對申請單位進行考察
收到企業正式申請之後,上級團委應該及時組織人員對申請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一般為:上報情況是否屬實;委員會人數是否符合《
團章》規定;領導班子人選是否具備條件等。
4.籌備委員會召開團員大會
上級團委考察完畢並認可後,籌備委員會可以召開全體團員大會。團員大會主要議程是:按團內民主選舉程式選舉產生團委、總支或支部委員會;確定所有委員人數及名單;大會之後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明確工作內容和工作分工等。
5.向上級團委遞交選舉結果報告
團員大會召開後,籌備委員會應及時向上級團委遞交關於選舉結果的報告。報告主要內容包括:選舉工作情況;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委員名單等。
6.上級團委對報告進行審批
收到企業團組織籌備委員會的報告後,上級團委應及時研究。如符合建團條件,應及時下發正式批覆。
7.企業團組織正式成立
收到上級團委的正式批覆後,企業團組織正式成立。企業團組織應將上級批覆及各類資料存檔備考。及時召開團組織成立大會。
隊伍建設
團員
1.基本條件
根據《
團章》規定,團員應滿足以下標準:年齡在14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
團費。
團員年滿28周歲,沒有擔任團內職務,應該辦理離團手續。團員加入共產黨以後仍保留
團籍,年滿28周歲,沒有在團內擔任職務,不再保留團籍。
2.團員的權利和義務
《團章》規定,團員必須履行下列6條義務:①努力學習
馬克思列寧主義、
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
科學發展觀,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②宣傳、執行
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範作用。③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實踐
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保護
國家財產和人民民眾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鬥爭。④接受國防教育,增強
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義務。⑤虛心向人民民眾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同時,享有下列6條權利:①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培訓。②在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③在團的會議和團的報刊上,參加關於團的工作和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團的領導機關和團的工作人員。④對團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並且可以向團的上級組織提出。⑤參加團組織討論對自己處分的會議,並且可以申辯,其他團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⑥向團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團的任何一級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剝奪團員的權利。
3.團員的接收
《
團章》規定,接收團員必須嚴格履行下列手續:申請入團的青年應有兩名團員介紹;介紹人找被介紹人說明《團章》,提出希望和要求,介紹人負責地向團的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思想品德和經歷;支部委員會將申請入團的青年列為入團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積極分子一般經過3個月到半年的時間;
團支部委員會認為入團積極分子已具備團員條件時,從上級團組織處領取《
入團志願書》發給積極分子填寫,適時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支部大會審查通過後,召開支部團員發展會,並報上級團組織審批。被批准入團的青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
團籍。
新團員必須在團旗下進行入團宣誓。
誓詞如下:我志願加入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團的章程,執行團的決議,履行團員義務,嚴守團的紀律,勤奮學習,積極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為
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
團員由一個基層組織轉移到另一個基層組織,必須及時辦理組織關係轉接手續。
4.團員的管理
《
團章》規定,對於模範履行團員義務、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保衛祖國的事業中有顯著成績的團員,團的組織應當給以獎勵。獎勵分為:通報表揚,由團的中央、省、市(地)、縣級委員會和
基層團委授予優秀共青團員稱號。同時,對於不執行團的決議、違反團章的團員,團的組織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以紀律處分。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
團籍。
對團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委員會批准。對團員給以開除團籍的處分,必須經縣級委員會或被縣級以上團的委員會授權的團的基層委員會批准。團的組織對團員作出處分決定,必須嚴肅慎重,實事求是。
團員有退團的自由。團員要求退團應向支部委員會遞交書面報告,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委員會備案。
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
團費、不過團的組織生活,或連續6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均被認為是自行脫團。團員自行脫團,應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委員會批准。
青年
1.基本條件
一般認為,企業團組織所聯繫的青年是指年齡在16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的青年員工,特殊情況下,可以放寬至40周歲。
2.團的青年工作
企業共青團應該通過開展思想性、技能性、娛樂性和服務性活動,廣泛聯繫青年員工,最大範圍凝聚青年員工,最大程度影響青年員工,開創企業共青團工作新的領域、路徑和方法,更好地促進企業生產經營。
3.青年工作委員會
有些企業中團員數量少於3人,但35歲以下青年員工較多,可以成立青年工作委員會(簡稱“青工委”),在上級團委領導下開展工作。
團幹部
1.基本條件
《團章》規定,團幹部應符合以下5個條件:①政治上要堅強。②學習要刻苦。③工作要勤奮。④作風要紮實。⑤品德要高尚。
各級團幹部要做團員和青年的表率,模範地履行團員的各項義務,刻苦學習、勤奮工作、勇於創造、自覺奉獻,做黨放心、青年滿意的幹部。
團幹部要認真了解黨組織工作全局,主動匯報團的工作情況,積極負責地發表意見,結合團的工作實際,創造性地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2.團幹部的配備
團的幹部是團的工作的骨幹。各級團組織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大膽選拔年輕幹部,保持團幹部隊伍年輕化的優勢,努力實現團幹部隊伍的革命化、知識化和專業化,在“保留骨幹、以資熟手”的同時,不斷為企業輸送年輕幹部。
3.團幹部的使用與管理
團的各級組織負有協助黨管理團幹部的責任。要加強對團幹部的選拔和培養,建立正規的培訓制度,辦好各級團校和培訓班;建立和健全團幹部的考核制度;主動向有關黨委和團委推薦下級或同級團組織負責人人選,對團幹部的調動提出建議。
團的各級組織要關心團幹部的工作、學習、生活和休息,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積極為他們的成長和轉業創造條件。對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團幹部,團的組織應當給以表揚和獎勵。
4.專兼職團幹部
鼓勵企業選用兼職團幹部,但要認真把握企業運行規律,善於創新組織格局。企業團的組織制度設計和專兼職幹部配備要有利於企業團委掌握生產經營的重要情況,同時又能夠善於動員、藉助企業內部各種資源。首先,團的組織格局設計要體現對生產經營運行上的整體性把握。其次,要強調不同層級的專兼職結合問題。第三,副書記或團委委員應該涵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研發等各個重要部門,在青年人比較多的地方進行組織格局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