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法律風險

企業內部法律風險

企業內部法律風險,所謂企業內部法律風險,是指企業內部管理、經營行為、經營決策等因素引發的法律風險。由於引發因素是企業自身能夠掌控的,所以企業內部法律風險是防範的重點。企業作為法律主體,經營管理中的一切事務和法律責任都必須相應承擔,但是一些企業從決策、項目承攬、業務設計到計畫、財務、人事、契約等,很多缺少嚴謹的制度,任何閃失都可能給企業的生存發展帶來災難性後果。因此,只有儘快提高企業防範法律風險的意識和能力,將一切經營風險主動控制在事前狀態,才能保證企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內部法律風險
  • 外文名:Enterprise legal risk
  • 別稱:企業內部管理、經營行為、經營決策等因素引發的法律風險
  • 提出者:企業
企業內部法律風險的主要表現,企業內部法律風險案例分析,一、IT企業內部法律風險管理的內容,二、IT企業法律風險管理之事前防範的要點,1.健全公司各項規章制度,2.契約管理,3.人力資源管理,4.智慧財產權管理,

企業內部法律風險的主要表現

企業內部法律風險它是與外部法律風險相對而言的,像債權債務糾紛、契約風險等就是外部風險,內部法律風險是指在企業內部發生的因公司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內部機構的設定和行為不合法導致的法律後果。如果公司的內部法律防範機制好,外部糾紛也就容易相應減少甚至能夠完全避免。
企業內部法律風險主要表現為:

企業內部法律風險案例分析

案例一:淺論IT企業內部法律風險管理

一、IT企業內部法律風險管理的內容

從管理時間段上看,IT企業內部法律風險管理,無外乎事前防範和事後救濟兩方面。
事前防範重在將法律風險完全規避或是將其控制在掌握之中,即主動預防。企業可以通過事前防範制定全面的應對策略,並能夠嚴格控制企業花費在預防和解決糾紛上的成本,保障企業的長期利益。但事前防範要求企業投人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法律風險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運營成本。可以說,事前防範對法律風險控制的長期效應突出,見效慢但是受益面廣而寬。
事後救濟重在處理和解決已經發生的法律糾紛或其它法律風險,即被動防禦。其主要目的在於減少損失。同時,事後救濟會引發解決糾紛所要付出的成本,比如盯企業因信息傳播內容不穩定、信息時效性短等特點而弓1發的證據保全費用、律師費用、因侵權引發的賠償費用等等。事後救濟原則的作用在於充當“救火隊員”的作用,可以逐個解決已發生的糾紛或法律風險事故。可見,事後救濟對法律風險的控制更注重短期效應,見效快但受益事件單一。

二、IT企業法律風險管理之事前防範的要點

企業內部法律風險的事前防範,要求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將各項法律事務管理作為各個“點”,通過嚴謹的防範和應變戰略及制度、事務處理流程作為聯絡將其織成一張“網”,使公司將法律風險防範於未然。事前防範主要包括:

1.健全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是公司的“家法”,起到支持公司良性運營的作用,也起著防範法律風險的功能。制訂法律風險管理戰略應當和企業的整體商業戰略相一致,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戰略應當包括:契約管理制度、法律論證制度、企業資產權利變更審核制度、企業商標、專利和商業秘密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等等幾大方面。

2.契約管理

公司的各項業務的實現一般都是通過契約的簽訂和屐行實現的,因此契約管理毋庸置疑的成為法律風險管理的重點。IT企業不同於傳統行業,作為新興行業它並沒有形成眾多的“行業規範”和“行業慣例”,因此契約往往作為規定業務合作雙方的權利義務的唯一依據。
契約管理的其要點在於建立以事前防範、事中控制為主,事後補救為輔的契約管理制度。
契約管理並非一般意義上的“審契約”,它是對一個完整過程的管理和控制,包括從項目準備期間的前期介人到契約簽訂前的資信審查,契約文本的草擬、審核、談判、修改,契約的簽訂、執行,以及對契約履行的監控等各階段的事務性管理。從契約的談判、簽訂、履行、審批、管理、糾紛解決等多方面加強管理,充分提高工作效能,確保企業對契約目的的實現具備合理預期,使企業在締約、履約以及糾紛解決過程中保持法律優勢,最大幅度地降低契約風險。
契約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契約的審核是最主要的工作。審核契約需要針對每條業務線的所涉及的權利義務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的進行法律風險控制。智慧財產權問題是IT企業各項業務所涉及的契約的一條主線,幾乎貫穿各條業務線、各種類型的契約之中,因此對於智慧財產權的歸屬、瑕疵擔保責任、授權的限制性(包括時間、地域、是否獨占性許可、是否可以轉授權和分授權)、授權的收回(包括收回的時間及方式、寬限期等)、授權的使用方式等要點應當作為各類涉智慧財產權契約審核過程中的重點進行把握。其次契約範本或稱模版的製作也是契約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把成熟的業務線常用的契約製作成填空式的契約模版可以提高契約審核、簽訂的效率,並能夠給業務人員提供業務談判中涉及法律問題的方向和依據。

3.人力資源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同樣是一個全過程的管理。包括人職、在職、離職及離職以後的商業秘密保護等各環節的細緻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比較容易忽略的工作要點是證據的保存,尤其在IT這樣的人員流動相對頻繁的行業,企業更應當在保存證據方面做好事前防範的工作。
對於IT企業而言,證更應當注重傳統意義上的書面證據的製作,而不應當在管理過程中一味的依賴電子流管理,以避免在發生勞動仲裁案件時電子檔案證據得不到法律上的確認,導致企業舉證不利,進而在仲裁結果中失利。例如,對於業績考核與工資或獎金、提成掛鈎的或降職、降薪的,必須有本人的親筆簽字的確認,否則可能被認定為拖欠工資;對於公司員工手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頒布或者修改,都應該經過員工的書面確認,因為即使經過公示的制度也可能在勞動仲裁中不被認可,導致公司難以依據規章制度處理勞動契約的相關事宜。所以,增強證據意識是IT企業在勞動用工管理中應當加強之處。

4.智慧財產權管理

智慧財產權是IT企業尤其是網際網路內容的依託,也是眾多糾紛的來源。公司智慧財產權的管理主要涉及到自有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和外來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兩部分。
對於自有智慧財產權,首先是職務作品的約定,應當通過勞動契約、保密協定進行規定;其次是軟體、遊戲、文章、圖片、圖表等等原創作品的登記,這裡應當注意的是對於軟體、遊戲等作品應當是本著必須登記的原則,而且對於重要的項目還應當採取總體、關鍵部分分別登記的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保證公司的合法著作權。
對於外來智慧財產權,主要是通過合作、授權、收購等方式取得,應當把注意力集中在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兩方面上。儘可能擴大公司對外來智慧財產權的支配權和收益權,減少義務負擔是取得授權和轉讓過程中談判和文書製作的原則。至於智慧財產權的使用,往往帶來不少的法律風險。所以日常工作中對員工的著作權培訓與監督變得尤為重要,公司亦應當拓寬合法內容來源,充分利用立法灰色地帶(比如網路空間提供)有效防範智慧財產權糾紛。
網際網路企業無論是依託於網站內容的廣告業務還是無線業務,著作權事務都是其中的一條主線貫穿始終,因此管理好自有著作權和引進著作權,規範內容使用、保障著作權的授權使用和許可的有利進行都是法律管理在著作權方面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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