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瑟利斯,猶太教律法編纂家。生於波蘭克拉科夫。在該地任拉比,並創辦和主持一所律法學校。卡洛的塞法爾迪系律法彙編《約瑟夫之家》問世後, 著有評註《摩西之道》(Darkhe Mosheh),闡述阿什肯納齊系律法學者意見。縮編本《布就筵席》出版後, 著補充評註《桌布》(Mappah),廣泛引征阿什肯納齊律法傳統,從而使該書為全體猶太人所接受,成為正統派猶太教的法典。還著有研究哲學和喀巴拉派的著作。
以瑟利斯,猶太教律法編纂家。生於波蘭克拉科夫。在該地任拉比,並創辦和主持一所律法學校。卡洛的塞法爾迪系律法彙編《約瑟夫之家》問世後, 著有評註《摩西之道》(Darkhe Mosheh),闡述阿什肯納齊系律法學者意見。縮編本《布就筵席》出版後, 著補充評註《桌布》(Mappah),廣泛引征阿什肯納齊律法傳統,從而使該書為全體猶太人所接受,成為正統派猶太教的法典。還著有研究哲學和喀巴拉派的著作。
以瑟利斯,猶太教律法編纂家。生於波蘭克拉科夫。在該地任拉比,並創辦和主持一所律法學校。卡洛的塞法爾迪系律法彙編《約瑟夫之家》問世後, 著有評註《摩西之道》(Darkhe Mosheh),闡述阿什肯納齊系律法學者意見。縮編...
Rothenburg)。所著大量律法答問和“托薩福”,被公認為當時著名的拉比權威。以瑟利斯註疏《布就筵席》的《桌布》所引述的阿什肯納齊律法傳統多源自他的著作。1286年欲遷居巴勒斯坦,被德皇囚禁,拒絕讓猶太社團贖身,死於獄中。
最後定居盧布林(Lublin)。主張以《塔木德》原文編纂法典,為改正卡洛、以瑟利斯等人的推理和抄錄錯誤,編纂自己的法典概述。雖未完成,但以嚴謹的考訂校勘方法贏得學術聲望,成為18世紀前東歐最重要的猶太教拉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