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退保,是一種違法行為。
2021年11月16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關於防範“代理退保”等風險的提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代理退保
- 屬性:現象
代理退保,是一種違法行為。
2021年11月16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關於防範“代理退保”等風險的提示》。
代理退保,是一種違法行為。2021年11月16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關於防範“代理退保”等風險的提示》。發展歷程2021年11月16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關於防範“代理退保”等風險的提示》。120...
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1年第6期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依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遠離“代理退保”“代理維權”不法行為侵害,防範警惕以下風險。一是虛假承諾、偽造證據等不法手段阻礙消費者正常維權。不法分子為了謀取利益冒充監管部門、...
退保是令保險公司和代理人頗為頭疼的一件事情,而更令人頭疼的是保險公司一般要從退還給投保人的退保金中扣除一筆價值不菲的退保費,客戶一般會對此大為不滿,甚至認為保險公司是商業欺詐,而遷怒於更加無辜的保險代理人。而此時,如果...
一般而言,保險公司在投保人購買保單的第一年或最初幾年向代理人支付全部或絕大部分的佣金,一旦投保人中途退保,已經支付出去的佣金將無法收回,而保險公司在佣金上的損失是要由違約的投保人承擔的。保障扣除 保險契約生效到退保前如果...
退保是令保險公司和代理人頗為頭疼的一件事情,而更令人頭疼的是保險公司一般要從退還給投保人的退保金中扣除一筆價值不菲的退保費,客戶一般會對此大為不滿,甚至認為保險公司是商業欺詐,而遷怒於更加無辜的保險代理人。而此時,如果...
第五十二條 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應當將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中出現的群訪群訴、群體性退保等事件作為重大事件,建立重大事件聯合應急處理機制,共同制定重大事件處理辦法、指定專門人員、成立應急小組、建立共同信息披露機制,在出現重大事件時及時...
最佳退保期是保險公司針對保險所提出一種術語。產生原因 最佳退保期:由於保險公司發生的經營費用大多發生在保單生效的2年內,因此投保壽險的保戶要想清楚了,決定退保的話,也最好在繳足保費2年之後。如果未繳足2年保費,保險公司要...
保險代理(Insurance Agent),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並依法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單位或者個人。在現代保險市場上,保險代理人已成為世界各國保險企業開發保險業務的主要形式和途徑之一...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還應當向投保人明確提示保險契約中免除責任或者除外責任、退保及其他費用扣除、現金價值、猶豫期等條款。5.職業責任保險投保與保證金的繳存 為了保證保險代理公司的賠付能力,《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監管規定》要求保險專業代理公司...
2.發展極易出現大起大落:銀郵代理業務占比高,外部依賴性較強,一旦巨觀經濟政策、資本市場或是銀行中間業務策略發生變化,以高成本推動和高回報承諾換取的高增長勢必難以為繼。3.退保風險成倍增加:受利益驅動引發的銷售誤導造成隨後的...
第二十五條 應客戶要求,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應當協助客戶辦理變更保單信息等事宜。第二十六條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應在保險期屆滿以前及時通知客戶續保,並應客戶要求協助辦理保單續保事宜。第二十七條 如果客戶提出退保,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應當提醒客戶...
代理維權 “代理維權”,以“維權”之名行“牟利”之實。
8、因客戶退保造成乙方代理的保險契約終止或無效,導致甲方退還客戶已繳保費,乙方應將該契約已領取的代理手續費退還甲方;因客戶批改保單造成乙方代理的保險契約項下的保險費減少,導致甲方退還部分客戶已繳保費,乙方應將已領取的減少保費...
合作期間內,如果一方出現對雙方合作關係有實質影響的不利情形,另一方可以提前中止合作。對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網點已經中止合作的情況,商業銀行應配合保險公司做好滿期給付、退保、投訴處理等保單後續服務。第十條 商業銀行不得將保險代理...
第三十七條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妥善管理和使用被代理保險公司提供的各種單證、材料;代理關係終止後,應當在30日內將剩餘的空白單證及材料交付被代理保險公司。第三十八條 保險契約中包含責任免除或者除外責任、退保及其他費用扣除...
保險公司、商業銀行不得通過宣傳誤導、降低契約約定的退保費用等手段誘導消費者提前解除保險契約。 三、商業銀行代理銷售的保險產品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應在契約中約定15個自然日的猶豫期,並在契約中載明投保人在猶豫期內的權利。猶豫期自...
一般代理手續費的支付既要考慮代理業務數量,也應考慮其業務質量,即考慮退保率、賠付率等因素,這些因素的考慮應在保險代理契約中有關手續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上加以體現和明確。此外,任何形式的代理佣金的拖欠和減少均視為保險人的違約...
二、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保險企業所得稅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2〕960號)第二條第二款“對退保收入的佣金支出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的規定同時廢止。此前發生的與退保業務相關的佣金支出,...
(七)保險契約承保、保全、退保、理賠辦理流程及退保金、保險金支付方式;(八)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身份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投保交易安全的保障措施;(九)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第十條 保險代理、經紀公司開展互聯...
第三十五條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向投保人明確提示保險契約中免除責任或者除外責任、退保及其他費用扣除、現金價值、猶豫期等條款。第三十六條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應當自取得許可證之日起20日內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或者繳存保證金。保險專業代理公司...
(二)保險契約的基本內容,包括保險產品名稱、主要條款、保障範圍、保險期間、保險費及交費方式、賠償限額、免除或者減輕保險人責任的條款、索賠程式、退保及其他費用扣除、人身保險的現金價值、猶豫期、寬限期、等待期、保險契約效力中止與...
(一)規範房貸險業務競爭方式,降低代理手續費 針對借款人提前還貸後退保,使保險公司面臨手續費損失的風險,短期來看,保險公司只能規範自己的業務競爭方式,保持與商業銀行的充分合作,協商降低代理手續費率,並就當出現借款人提前還款隋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