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證券

代理證券是指金融性公司為取得收益,而代理進行的證券經營業務。代理證券業務包括代發行證券業務、代售證券業務、代購證券業務、代兌付債券業務、代保管證券業務。代理證券業務在金融性公司的經營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也是主營業務之一。

代理證券是指金融性公司為取得收益,而代理進行的證券經營業務。代理證券業務包括代發行證券業務、代售證券業務、代購證券業務、代兌付債券業務、代保管證券業務。代理證券業務在金融性公司的經營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也是主營業務之一。代理證券業務必須納入帳核心算,這是因為:第一,從經營管理的角度考慮,將代理業務納入帳核心算,有利於公司對代理發行證券、代理買賣證券和代理兌付債券及相應的資金管理,如果業務繁雜,帳上又沒有記錄,容易出現問題。第二,從核算的角度考慮,會計核算的基本任務之一是真實、正確、全面地反映公司的經營業務,如果不把代理證券業務納入帳中,那么代發行證券的款項、代兌付債券的資金以及代理買賣款項在帳內反映不清楚,金融公司的一部分業務在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上看不出來。第三,納入帳內統一核算,代理業務的資金占用情況就會一目了然了。這些資料對於金融性公司的管理者來說,及時提供了各種有關代理證券業務的應付款項的詳細資訊,便於掌握業務情況,分析問題,解決經營管理中的矛盾。而對於客戶和債權人來說,增加了公司財務狀況透明度和對公司的信任。這些資料對政府有關部門也是非常重要的。第四,我國台灣以及日本等已開發國家和地區的有關會計核算辦法,也是將代理業務納入帳內統一核算。因此,代理證券業務除代保管證券外,均應納入表內科目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方和負債方應分別設定相應的會計科目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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