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兌付政府債券是指銀行接受委託對政府債券進行兌付的一項業務。近年來,政府債券,尤其是國庫券的發行量相當大,銀行在該項業務中的收益比較明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代理兌付政府債券
- 定義:銀行接受委託對政府債券
- 性質:債券
- 類別:銀行業務
代理兌付政府債券是指銀行接受委託對政府債券進行兌付的一項業務。近年來,政府債券,尤其是國庫券的發行量相當大,銀行在該項業務中的收益比較明顯。
代理兌付政府債券是指銀行接受委託對政府債券進行兌付的一項業務。近年來,政府債券,尤其是國庫券的發行量相當大,銀行在該項業務中的收益比較明顯。中文...
《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預算管理辦法》(財預[2009]21號)、《財政部代理發行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兌付辦法》(財庫[2009]15號)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規定,制定本...
因此,各地發改部門要高度重視企業債券兌付工作,加強監督和指導,建立和完善各種責任制,切實擔負起督促、協調發債企業按時、按量落實償債資金的責任。要爭取政府及有關...
銀證通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業務等是銀行開辦的主要代理債券類業務。代理保險業務。代理保險業務就是銀行接受保險公司的委託代其辦理保險業務。屬於...
第一條 為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規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行為,保護投資者等合法權益,根據《預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
2015年4月2日,財政部以財庫〔2015〕83號印發《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26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為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規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等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2015年3月12日,財政部印發《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中央銀行票據、財政部代理省級政府發行並代辦兌付的債券,比照中央政府債券的投資規定執行。保險資金投資省級政府債券的規定,由中國保監會另行制定。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藉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
經國務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廣東、深圳、江蘇、山東、北京、江西、寧夏、青島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為加強對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工作的指導,...
第十六條 試點省(市)應當建立償債保障機制,在規定時間將財政部代辦債券還本付息資金足額上繳中央財政,具體事項參照有關財政部代理發行2013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兌付的...
代理證券是指金融性公司為取得收益,而代理進行的證券經營業務。代理證券業務包括代發行證券業務、代售證券業務、代購證券業務、代兌付債券業務、代保管證券業務。代理...
為規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預算管理,提高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我部制定了《2015年...
政府債券發行兌付過程中出現重大事項及時向財政部報告。年度發行結束兩周內向財政部報送債券發行情況。如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利率低於招標日前1至5個工作日相同待償期國債...
為規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預算管理,提高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我部制定了《2015年...
是指金融機構通過其營業網點、電子渠道等方式為投資者開立債券賬戶、分銷債券、開展債券交易提供服務,並相應辦理債券託管與結算、質押登記、代理本息兌付、提供查詢等。
第一條 為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規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等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
法定代表人陳岩,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辦理國內結算;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