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兌付政府債券

代理兌付政府債券

代理兌付政府債券是指銀行接受委託對政府債券進行兌付的一項業務。近年來,政府債券,尤其是國庫券的發行量相當大,銀行在該項業務中的收益比較明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代理兌付政府債券
  • 定義:銀行接受委託對政府債券
  • 性質:債券
  • 類別:銀行業務
具體操作
該項業務的背地堡具體操作應注意如下幾點:
(1)認真審核債券及其收款單。經辦國債兌付業務的試膠熱銀行,在受理個人或單位送來的國庫券、債券收款單時,要逐張、逐份進行認真嚴格的審查。
債券審查有四大要點:一是審核債券是否屬當年兌付的範圍;二是對於按交款之日計息的債券,要審查券面簽發日期是否已到兌付期;三是必須嚴格查驗每一張債券是否偽造、變造,券面金額有無空漿阿再槳補、塗改;四是審查債券券面有無殘破污損。
債券收款單審查悼堡匪有三大要點:一是審查並確認收款單是否是本行簽發的,印章是否齊全,字跡有無塗改;二是收款單收據聯與原留存的存根聯必須核對無誤;三是審查承棵地拜填寫的“兌付清單”各達章聯內容是否與收款單收據聯所列內容一致。
(2)準確核查本金及利息。經辦銀行受理了送來兌付的國庫券和收款單之後。要認真核查債券應付本金和利息,確保銀行所支付的每一筆兌付債券本金和利息準確無誤。在國債中,除了部分年份發行的國庫券按單位和個人購買的不同而分別確定了兩種利率以外,其他債券是一種債券一種利率,在核查中必須認真加以區分:
(3)嚴格核實債券本息的支付。經辦銀行在辦理櫻講市兌付債券本息款時,必須建立雙人監櫃制度,對於每支付一筆債券本金、利息款,都要堅持覆核,防止多付和少付現象。當初收人員將“兌付清單”連同債券一起交覆核員時,覆核員必須認真複審,然後在債券的正面加蓋“付訖”戳記,在“兌付清單”上蓋覆核員名章,同時依據“兌付清單”配款。配款後必須交初收人員復點無誤後,再將債券的本金利息交持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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