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代償機制
- 外文名:Compensatory mechanism
- 領域:心理學
- 分類:自我防禦機制之一
- 起源: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 劃分根據:按行為性質分類
幻想型,補償,
幻想型
當人無力處理現實生活中的一些困難,或是無法忍受一些情緒的困擾時,將自己暫時離開現實,任意想像應如何處理困難,使自己存在於幻想世界,在幻想的世界中得以實現內心的平衡,達到在現實生活中無法經歷的滿足。因為在幻想世界中,可以不必按照現實原則(reality principle)與邏輯思維來處理問題,可依個體的需求,天馬行空,隨心所欲,自行編撰。
幻想是一種想像作用,是幼兒必經的生活過程。很多心理學家認為個體所幻想的內容與學習經驗有關(隨著學習經驗的增加而有不同的內容)。
例如,孩童時期的幻想偏向於玩具的獲得與遊戲的滿足,而青春期少年則偏向英雄式的崇拜。一般而言,凡性情孤僻有退卻傾向者,平常又少有自我表達機會,易以幻想解除其焦慮與痛苦。
白日夢是一種幻想,小孩以幻想來處理自己內心遇到的問題,青少年用幻想來編制美好的未來,以逃避現實的衝擊。但成年人終日做白日夢,不勇於面對現實,則肯定是一種病態。
如:“灰姑娘”型幻想,即一位在現實社會裡倍受欺凌的少女,堅信她有一天可以遇到諸如英俊王子式的人物,幫助她脫離困境。
如:被人揍後,因為無力反抗,幻想痛打敵人以滿足自己的報復心理。
自騙機制中的理想化(Idealization)是可以算作是幻想的表現之一,是指對另一個人的特質、能力等做過高的評價,以獲得安全感、滿足感的現象。簡言之即當個人無法應對挫折、痛苦或不滿時,就會一種非現實的想像來逃避問題。理想化作用對一個人的安全感有幫助,但會釀成虛幻的自尊,因為理想化作用帶有濃厚的自我陶醉色彩。這種保護機制常被弱小者所用,這也是思維上退行作用的表現。
幻想可以是一種使生活愉快的活動(很多文學、藝術創作都源自幻想中),也可能有破壞性的力量(當幻想取代了實際的行動時)。意義治療法創立者弗蘭克V.E.Frankl(1946),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在集中營待了四年之久,他發現能從集中營活著出來的人,與其是否年輕力壯無多大關係,最主要的是對未來有“憧憬”(亦即以幻想未來遠景,來支持自己忍受正遭遇的苦難)。
幻想使人暫時脫離現實,使個人情緒獲得緩和,但幻想並不能解決現實問題,人必須鼓起勇氣面對現實,並克服困難,才能解決問題。否則經常沉灑於幻想中,而使“現實”與“幻想”混淆不清時,會顯現出歇斯底里(hysterical neurosis)與誇大妄想(grandeur delusion)般的症狀。
補償
當個體因本身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致使不能達成某種目標時,改以採取其他方式來彌補/代償這些缺陷,以減輕其自卑感、不安全感,建立自尊,稱為補償(Compensation)。
“補償”一詞,首先出現阿爾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 )的心理學中。阿德勒認為每個人天生都有一些自卑感(inferiority)(來自小時候,自覺別人永遠比自己高大強壯,所產生的自卑),而此種自卑感覺使個體產生“理想”(striving for superiority)的需要,而為滿足個人理想的需求,個體乃借“補償”方式來力求克服個人的缺陷。
人們使用何種補償方式來克服獨有的“自卑感”,便構成獨特的人格類型。因此阿德勒主張,欲了解人類的行為,根本上必須掌握兩個基本的觀念一一自卑感和補償。
就作用而言,補償可分為消極性的補償與積極性的補償。
所謂消極性的補償,是指個體所使用來彌補缺陷的方法,對個體本身沒有帶來幫助,有時甚或帶來更大的傷害。一個事業失敗的人,整日沉溺於酒精中而無法自拔;一個想減肥的人,一遇到不如意的事,就以暴飲暴食來減輕其挫折;一個被同學排斥的學生,參加不良幫派組織以取得幫派分子的接納;一個得不到正向注意與關懷的孩子,發展負面的行為以獲得他人的注意。
另一種積極性的補償,運用得當,會帶給人以人生一些好的轉變。中國成語說“失之東隅,收之桑榆”,這句話的涵義就是積極補償的詮釋。
除了上述兩種補償,另有一種補償方式,稱為“過度補償”(over,Compensation),指個人否認其失敗或某一方面的缺點不可克服性而加倍努力,企圖予以克服,結果反而超過了一般正常的程度。
補償具有一種向後拉(補救)以防向前倒(失敗、障礙)的功效,對個體之心理及行為而言,頗有裨益;然使用錯誤補償方式則有害而無益了。
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會使用補償方法來克服缺陷,有人因生理上缺陷(如姿色平庸的女學生),有人因心理上缺陷(如怕別人懷疑她沒有女人味的女老師),有人因社會性缺陷(如事業失敗的人),有人因過錯上的缺陷(如造成二次大戰浩劫的人其心理之內疚),而使用各種不同的補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