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塘村

仙人塘村

臨安市龍崗鎮仙人塘村位於國家4A級旅遊景區—浙西大峽谷腹地,18省道穿境而過,投資10億、總裝機容量8.5萬千瓦的華光潭電站坐落其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仙人塘村
  • 位於:浙西大峽谷腹地
  • 人口:287戶  1508人
  • 主要產業:山核桃、毛竹、茶葉
簡介,旅遊資源,設施建設,領導班子,村規民約,

簡介

臨安市龍崗鎮仙人塘村位於國家4A級旅遊景區—浙西大峽谷腹地,18省道穿境而過,投資10億、總裝機容量8.5萬千瓦的華光潭電站坐落其中。“上有螺絲尖頂,下有八仙龍潭”而得仙人塘之名。境內峰巒疊嶂,山高水長,森林覆蓋率達80%以上,名副其實的“森林氧吧”。2007年由大九嶺、周家、胡家、葉家、上陰山、新興六個自然村合併組成新村,全村共287戶,1508人。山核桃、毛竹、茶葉,為境內主要產業。村民大力發展高山蔬菜產業,產品遠銷滬杭。

旅遊資源

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浙西大峽谷的品牌效應,淳樸善良的勞動人民,為仙人塘村迎來了一批批遠方的客人。在這裡能體會到“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驚喜。該村有如詩如畫般的峽谷風情,寧靜安詳的田園生活,身臨其境。
仙人塘村

設施建設

該村積極開展新農村建設。道路硬化、村莊綠化、環境淨化;積極創建市級“文明村”、“文化村”、“衛生村”、“動物防疫規範化村”等。
仙人塘村

領導班子


支部書記:  周學平 村委主任:  葉挺華報賬員:  阮世平
村婦女主任:  葉獻葵
仙人塘村

村規民約


仙人塘村村規民約為促進全村的安定團結和雙文明建設,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村規民約。
一、全體村民均有保護耕地的義務。嚴禁荒廢耕地,村內任何組織和個人使用土地都應服從村的統一規劃和調整,村民建房必須服從本村規劃,批准後按地點和面積施工建房,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二、實行計畫生育。計畫外生育者,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肅處理。學齡兒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三、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應積極主動參加兵役登記、體檢和應徵,對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參加初檢、不參加復檢和體檢合格拒絕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要尊老愛幼,保護老人、婦女、兒童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禁止虐待、遺棄、傷害行為。父母對未成年的子女必須依法履行撫養義務。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無生活來源的父母必須依法履行贍養義務。村民發生贍養糾紛時,由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村民委員會支持被贍養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製造、經銷、買賣、私藏管制刀具、火槍等兇器和危險品;嚴禁吸毒、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種藉口煽動民眾到機關、學校、企業、村民委員會辦公地、他人住宅起鬨搗亂、鬧事、製造事端,不得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秩序。
六、不準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準誹謗他們和侮辱婦女,鄰里之間發生糾紛不得採用威脅、要挾的方法,對毆打他人造成傷害的,應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情節嚴重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不偷拿國家、集體、他人財物,不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設定障礙,不損毀、移動指示標誌,不損毀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機械等集體公共設施,不亂砍濫伐樹木。違反者,或作價賠償、或予以清除、修復和補種,情節嚴重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八、積極推行殯葬改革,服從殯葬管理。提倡勤儉節約,反對婚嫁、喪葬大操大辦。嚴禁傳播淫穢物品,嚴禁賭博,反對迷信活動,嚴禁利用迷信活動造謠惑眾、騙取財物。
九、違反本村規民約的,除觸犯法律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外,村民委員會可作出如下處理: 1、予以批評教育; 2、責令其恢復原狀或作價賠償; 3、取消享受或者暫緩享受各種優惠待遇。
十、凡被依法處罰或違反本村規民約的農戶,在本年度不評先進、文明戶、五好家庭戶、遵紀守法戶。外來人員在本村居住的參照執行本村規民約。
十一、本村規民約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望全體村民自覺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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