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諸闕如

付諸闕如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以上是對古文的解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付諸闕如
  • 拼音:fù zhū quē rú
  • 解釋:讓這些空缺起來
  • 又作付之闕如
詞語解釋,用例,解說,

詞語解釋

闕:欠缺。 如:助辭。 即“讓這些空缺起來”的意思.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用例

蔡東藩民國演義·第四十一回》):“還有一篇告令,說明改正選舉法,實為總統絕續時,預防爭亂起見,小子也似信非信,只好付諸闕如。”

解說

魯哀公六年,即衛出公四年,孔子自楚鄙返衛。出公,名輒,乃衛靈公之孫,太子蒯聵之子也。聵圖殺南子,為靈公所逐而適他國。靈公薨,輒襲位為君,其父聵欲歸國爭位,為其子所拒。孔子於衛國時,政局大致定矣。其時,蒯聵未能為君,流亡在外,諸侯於此屢加責難。而孔子門人多於衛為官,故出公屢欲請孔子出仕。一日,子路問於孔子,曰:“衛君欲請夫子出仕,夫子將治理何事為先?”孔子曰:“必先正其名也!”子路曰: “有此事乎?夫子迂腐不通事理!何為先正其名也哉?”孔子曰:“仲由!汝放肆!君子有其所不知之事,乃欠缺此也。須知其名不正,則其言不順;其言不順,則其事不成;其事不成,則禮樂不盛;禮樂不盛,則刑罰失度,刑罰失度,則百姓茫然無緒,手足無措矣。故君子行事必有名,言出必行。且君子於其言行,絕不苟且從事也。”
亦作【付之闕如】(顏采翔《紅樓燭隱·第九章·第十八節》)“接下來是寶釵、寶玉、黛玉各作其一的第二謎章。因於此一謎章絲毫不懂,所以便只好付之闕如。”
亦作【尚付闕如】(蔡東潘《民國演義·第七十二回》):“後來老袁強姦民意,凡政紳軍商各界,無不有請願書,獨耆碩遺老,尚付闕如,老袁想到王闓運身上,意欲借重大名,列表勸進,遂密電湖南將軍湯薌銘,囑他與王關說。”
亦作【盡付闕如】(燕壘生《天行健·第三部〈創世紀·第七章〉》):“即使是武侯,曾經權傾一時,手握重兵,身死之後一樣水流花謝,盡付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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